下载手机软件需谨慎,也许你的人脸信息已被窃取……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涵盖了对公民征信信息、生物识别信息、行踪轨迹信息、健康生理信息等不同类型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政策导向。
据介绍,李某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人员。2020年6月至9月,李某制造了一款可以窃取安装者手机内的照片的软件。当手机用户下载安装该软件打开使用时,软件就会自动获取手机相册的照片并且上传到李某搭建的服务器后台。李某将该软件发布在暗网某论坛售卖,截至2021年2月9日,共卖得网站虚拟币30$。后李某为炫耀技术、称心虚荣心,又将该软件伪装成“颜值检测”软件,发布在某论坛供网友免费下载安装,以此方式窃取安装者手机相册照片1751张。其中,含有人脸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1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
2020年9月,李某又用虚拟币在该暗网的论坛购买“社工库资料”并转存于网盘。2021年2月,李某为炫耀自己的能力,明知“社工库资料”含有户籍信息、车主信息等,仍将网盘链接“业主交流”QQ群(150名成员)。经往除无效数据、合并往重后,该“社工库资料”包含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100余万条。
2021年3月9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挠获。经侦查,因“社工库资料”内容浩大且存储于境外网盘,未查到有人下载使用。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非法获取并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信息数量符合“情节特殊严重”的规定,鉴于李某主看上没有出售牟利的目的,客看上未造成信息传播、扩散,且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检方以李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量刑意见。最终,法院摘纳了检方的量刑意见。
检察官提醒,人脸信息是具有不可更改性和唯一性的生物识别信息。人脸识别技术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轻易被犯罪分子窃取利用或者制造合成,破解人脸识别验证程序,侵害隐私、名誉和财产。生活中,要谨慎下载使用“颜值检测”等“趣味”软件,提防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合法权益受损。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21)》展示,近一年来,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原因,网民总体缺失约达805亿元。82.3%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了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对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因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全社会普及高度关注的问题。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办案,依法从严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019年至今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1.3万余人,起诉2.8万余人,有效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检察机关还注重通过检察办案促进完美社会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及时通过制发检察意见促进源头治理。2020年,最高检向工信部发出检察意见,围绕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整治、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提出了治理意见。
负责人表达,下一步,检方将结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深挖关联犯罪,依法追溯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加强对上游信息摘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聚焦金融、电信、房产、酒店、劳务中介等重点多发行业,依法从严打击行业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同时,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类型和刑事处罚准则的研究,推进完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并且,完美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同步介进、人员协作、会商研判机制,协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检方还将足够发扬检察监督职能,促进网络平台、行业完美内部管控,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机制,完美行业规则,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个人信息的源头保护,在全社会全行业营造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