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记者 秦聪聪 实习生 董心茹
3月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情状及助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解读《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会上,山东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涛介绍,为了破解药品流通产业发展碰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省药监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全文共八个部分、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和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优化药品流通行业结构,支持产业升级发展。鼓励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实现网点布局与区域发展相适应、药品给予能力与药品需求相匹配的均衡有序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倡导提升药品零售连锁率,提升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鼓励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大型医药冷链物流企业“走出往”,打造立足山东、辐射全国的冷链(药品)配送网络等等。通过推行相应政策措施大力支持药品流通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二是鼓励创新药品流通模式,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在保证药品可追溯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集团内多仓协同配送,探索药品直调试点;积极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团内仓储资源整合利用。推进“互联网+医药”深度合成,比如,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成发展;鼓励药品生产经营电子化追溯、索取使用电子化首营资料及药品行量档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药品流通效率。
三是推行简政利企便民新举措,为群众购药提供更多便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摘取更多惠民生、热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求医问药的急难愁盼问题,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推进网上购药医保结算,支持网上购药平台为患者提供购药、配送到家等服务;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处方流转,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互联互通,为群众购药提供更多可能的方式。
四是简化审批服务,切实保障药品行量安全。在落实“放管服”要求方面,提出“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升级改造”“简化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审批程序”“优化托付检查”,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提升监管效能做出了具体规定,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销、出租出借证照、不正当竞争和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等保障措施,牢牢守住药品行量安全底线,切实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坚持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立足山东实际,以称心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建立与山东医药产业发展和药品监管需求相适应的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确保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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