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288-2022 英文版 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bzfyw.com
GB 21288-2022 英文版 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GB 21288-2022 英文版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准则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准则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21288-2007《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与GB21288-200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转变如下:
——文件名称由“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更改为“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更改了适用领域,从靠近头部使用的移动电话扩展为工作在100 kHz~300 GHz以内,使用时靠近人体20 cm以内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如移动电话、无绳集团电话、卫星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便携式移动终端等(见第1章);
——增加了职业暴露的定义(见3.2);
——增加了吸取功率密度的定义(见3.5);
——增加了不同频率、不同人体部位适用的暴露限值(见第5章);
——更改了产品阐明书中标识内容,并增加了产品阐明书的注释(见第6章,2007年版的第4章)。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回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状为:
——2007年首次发布为GB 21288-200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
展开全文
工作在100 kHz~300 GHz、使用时靠近人体20 cm 以内的接进公用电信网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其电磁辐射暴露可能对健康造成影响。为了保护公众健康,特制定本文件。
1领域
本文件规定了接进公用电信网的移动通信终端的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本文件适用于工作在100 kHz~300 GHz以内,使用时靠近人体20 cm 以内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
注:本文件所涉及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电话、无绳集团电话、卫星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便携式移动终端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众暴露public exposure
对处于非掌握条件下的各种年龄阶段及不同健康状况,并且不会意识到暴露的发生和对其身体造成危害,不能有效地摘取防护措施的个人的桑露。
3.2
职业暴露occupational exposure
在已知条件下﹐职业人士经过培训并了解相关风险而摘取了妥当防护的暴露。
3.3
电磁辐射c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的现象。
注:“电磁辐射”一词的含义有时也可引申,将电磁感应现象也包括在内。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TER:总暴露比(Total Exposure Ratio)
5电磁辐射暴露基本限值
5.1移动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暴露基本限值
移动通信终端的电磁辐射暴露基本限值应称心表1的要求。
6标识要求
6.1 对于产品适用的暴露状态',产品标识应称心以下要求。
a)当移动通信终端仅适用于100 kHz~6 GHz频率领域,在产品阐明书中标识下述或类似的语句;“本产品局部暴露下电磁辐射比吸取率(SAR)最大值为×,×W/kg,符合GB 21288-2022的要求”。
b)当移动通信终端仅适用于6GHz~300 GHz频率领域,在产品阐明书中标识下述或类似的
语句;“本产品局部暴露下电磁辐射功率密度最大值为×,× W/m',符合GB 21288-2022的要求”。
c)当移动通信终端同时适用于100 kHz~6 GHz和6 GHz~300 GHz频率领域,在产品阐明书中标识下述或类似的语句;“本产品局部暴露唢达磁辐射比吸取率(SAR)最大值为×,×W/kg,功率密度最大值为×.× W/m2,符合GB 21288-2022的要求”。
对于产品不适用的暴露状态可以不进行测减次标识。
注1:产品阐明书包括但不限于:
——纸件、电子件等有形、无形载体
——产品阐明等其他可由用户方便查询到的公开文件。
注2:×代表阿拉伯数字О~9。
6.2在产品阐明书上应标明心脏起搏器,助听器、植进耳蜗等的使用者在使用本产品时需注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