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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2023年1月产业规划及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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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划报道/解读

1、国家卫健委印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

1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包括规划基础与面临形势,指挥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政策和保障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规划基础与面临形势。第二部分指挥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的。明确到2025年末,建立健全紧急医学救援治理机制,全面提升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收治能力。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和措施。《规划》提出3项任务和9个重点项目。第四部分政策和保障。(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十七部门印发《“机器人+”使用行动实施方案》

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与药监局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机器人+”使用行动实施方案》。主要目的: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其中在医疗健康领域方面,要求研制咨询服务、手术、辅助检查、辅助巡诊、重症护理、急救、生命支持、康复、检验摘样、消毒清洁等医疗机器人产品。围绕神经系统损伤、损伤后脑认知功能阻碍、瘫痪助行等康复治疗需求,突破脑机交互等技术,开发用于损伤康复的辅助机器人产品。(资料来源: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3、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

1月30日,为加快建设数据驱动、智能合成的数字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实施聪明医疗示范工程,完美“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拓展服务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高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与可及性。到2025年,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5家互联网医院,建成一批医学人工智能、医疗物联网使用示范项目,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妥善5G聪明医疗使用。(资料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产业政策报道/解读

1、重庆:获得新产品生产注册批件的医疗器械企业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奖励

1月5日,重庆市制订了《重庆市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围绕9个方面出台了23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在支持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等高成长性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对获得新产品生产注册批件的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以及通过一致性评判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奖励;对重点软信企业、市级软件产品、市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奖励。(资料来源:重庆日报)

2、国家卫健委:基层医疗机构要备足抗原试剂和血氧仪

1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扩展吸氧和血氧监测服务。各地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养老机构配备数量适宜的氧气袋、氧气瓶以及制氧机等设备,确保能够及时为门诊患者、居家治疗患者及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氧疗或氧气灌装服务。增加指夹式脉搏血氧仪配备数量,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0个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个以上,及时为就诊和住院患者开展血氧饱和度监测。要为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人群包保团队、养老机构、福利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指氧仪,称心巡诊监测、访视监测、就地监测需要。各地要积极组织为65岁以上有新冠病毒感染重症风险且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发放指氧仪,指挥居家自测血氧饱和度。(资料来源:IV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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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市药监局对《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治理方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1月10日,北京市药品监督治理局对《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治理方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此次修订,主要修改和完美的内容包括:将名称由“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治理方法”改为“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治理方法实施细则”,适用领域明确为“在北京市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及其监督治理,应当遵守本细则”。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和备案治理有关事项办理流程进行调整,进一步贯彻落实法规要求和“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等。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28日。(资料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治理局)

4、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月11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由“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支持流通领域发展”“促进药品品种流转”“提升检查检测效能”“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等六大板块组成,包含了21条具体措施,涵盖了物医药研发创新、仿制药一致性评判、上市后变更沟通渠道、药物临床试验、助企对接平台、中药守正创新、中药加工、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品种落地、生产场地变更、检查结果互认、药品检查程序、检验检测服务、培训指挥、药物警卫体系、公平竞争审查等内容。(资料来源:黑龙江省药品监督治理局)

5、上海科委等部门印发《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气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

1月12日,上海科委等部门印发《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气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简称《细则》),《细则》中所称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医疗卫生气构及其科技人员开展创新药物和疫苗、医疗器械和诊断试剂、预防和临床诊治新技术、数字诊疗等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临床试验、转移转化和妥善使用活动。《细则》的发布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上海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资料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6、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医疗器械紧急使用治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1月19日,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医疗器械紧急使用治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3年2月15日。紧急使用品种领域:拟紧急使用医疗器械应当为国内没有同类产品注册的医疗器械,或者虽有同类产品注册,但产能或批准的适用领域无法称心特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逼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使用需要的产品。该规定所指的紧急使用医疗器械不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治理局)

7、江苏大力支持医疗器械创新研发,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

近日,江苏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中提出:对进进国家和江苏省创新医疗器械特殊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对进进上述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江苏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择优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资料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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