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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弑君、乱伦、谋杀儿童的英雄

misa2 03-05 5次浏览 0条评论

公众号:Tess外贸Club(Tess_2006)

我曾非常厌恶詹姆兰尼斯特。

他是以弑君者和乱伦者的身份出场的。更让人不能原谅的是,他和姐姐瑟曦在偷情的时候被布兰偶然撞见,面对萌到化的小布兰,詹姆想都没想就把他推下了高墙。

布兰虽然最后保住了性命,但再也不能走路。

所以,不管是权游的原著党还是HBO的看众,在最开始的时候,没有多少人对詹姆有好感。

书中的其他人物和读者一样,藐视他,厌恶他,但又拿他毫无方法。谁让人家是七国最有权势的狮家的大公子呢?

尽管在世人眼里他道德沦丧,但这掩盖不了他

剑术精湛、战斗力爆表,在十五岁便受封为骑士的事实,也掩盖不了他天生高颜值的事实。

书中的詹姆生得高大英挺,金发飘扬,有着

“闪亮的碧眼和利如刀锋的笑脸”。他是维斯特洛大陆无数贵族少女的梦中情人,但偏偏他谁都不爱,只爱双胞胎姐姐瑟曦。

在瑟曦还是劳勃的王后期间,詹姆和她通奸生下了三个孩子:乔弗里王子,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可以说给国王戴了三顶结坚固实的绿帽子。

后来,狮狼大战爆发,他被少狼主罗柏挠获。

看他被嘲讽,被虐待,被锁在帐篷外,蜷缩在污泥里;

看他身上沾满自己的粪便,看到他再也嚣张不起来,我觉得很是解气。

第二季,布蕾妮押送他逃亡君临的途中,被波顿的手下瓦格·霍特挠住,砍掉了右手。

他成了一个废人,空顶着骑士的头衔,连一个侍从都打不过。

读者欢唤:

可是,再往后,我们慢慢知道了一些往事。

他十五岁便参与剿灭御林兄弟会的战斗,因作战勇猛被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在战场上封为骑士,并披上白袍,成为国王的御林铁卫。此事轰动七国,人人都知道了兰尼斯特家这头金光闪闪的雄狮。

在此之前,整个维斯特洛大陆,只有龙家的伊蒙王子才在17岁披白袍。

他爱姐姐瑟曦。为了坚守这段不能见光的爱情,他舍弃凯岩城的继续权,披上白袍,终身不娶。

因为是泰温的儿子,疯王很快翻脸,命他返回君临城往保护蕾拉王后和韦赛里斯王子,有意让他丧失在河安大人举办的比武大会中取得荣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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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虽然立刻意识到国王赞同他加进御林铁卫是想把他当做人质留在身边,顺便来羞辱自己的父亲泰温公爵。且因为这件事,父亲愤而辞职,带走了瑟曦,使得此前守在姐姐身边的计划落空。但强烈的荣誉感和正义感还是让他还是留了下来,往履行保护国王的使命。

伊利斯日渐疯狂,以烧烤活人为乐。詹姆看着国王做出的丧心病狂的举动,时常陷进矛盾的心境。

当疯王毫无道理地在大厅烤死北境守护瑞卡德·史塔克父子的时候,詹姆就在一旁。

史塔克父子的惨喊声在大厅回荡,现场400人无一人敢作声。他不理解为什么,向队长表达了自己的不解。

杰洛·海塔尔却提醒他:

“我们宣誓保护国王,而不是审判国王。”

疯王杀人后喜欢性虐王后。

詹姆在门口听到王后撕心裂肺的惨喊声,又忍不住对一起值班的戴瑞说:“我们曾宣誓保护她不受他人侵害。”

戴瑞却回答道,“是的,但是国王除外。”

骑士的荣誉感和正义感让他煎熬。后来,詹姆用

“视而不见,进进自己的内心”的方式应付伊里斯的种种酷刑,以使自己保持沉默。

紧接着,篡夺者战争爆发。

伊里斯为防止泰温公爵加进叛军,命詹姆留在君临当人质,顺便保护自己的安危。

君临城沦陷后,疯王企图引燃埋在地下的野火和全城人同回于尽,同时命令詹姆献上父亲的人头。

詹姆这次没有服从命令,而是先把火术士罗萨特杀死,再一剑割断伊里斯的喉咙,以防他将焚城命令下达给另一名火术士。

这一切,被前来的艾德史塔克和劳勃拜拉席恩看到眼里。

于是,在艾德斯塔克的大力宣扬下,詹姆成了“弑君者”。

从此,人们只看到他背叛疯王的事实,却从不关怀他杀死疯王的真正动机,更不知道是他救了全城所有人。

说来希奇,在《冰与火之歌》中,有两个人都挽救过君临城,第一次是詹姆,第二次是小恶魔。

这对亲兄弟,都是背负着最恶的名,做下了最善的行。

搞笑的是,当和平来临,人们便开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审判自己的救命恩人,并且心安理得,振振有词。

讽刺吗?

讽刺,却是事实。

而每次事情出现反转,他们反而觉得受到了哄骗,却不首先反思为什么会被哄骗。

民众的道德感一向极高,他们是不可能容忍一个背弃誓言、杀死君主的坏蛋的,尽管这个君主是个疯子,尽管这个疯子要谋划杀死他们。

但法律规定了,弑君者该死,所以,无论你处于什么原因杀死了国王,你就该死,你就该遭万人唾弃。法律是冰冷的,而人心有时候却比法律冰冷千百倍。

从此,“弑君者”成了他唯一的名字。

人们辱骂他,藐视他,他只以玩世不恭的笑往返应,却从不阐明。

他的三看彻底粉碎了,他曾苦涩地自嘲:

“那个少年,从小想当亚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为了微笑骑士。”

(PS:微笑骑士是个土匪。)

我不由得想起红楼梦的“好了歌”的注解: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成强梁,择膏粱,谁承看流落在烟花巷。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不过为他人做嫁衣裳。

这大约就是命运,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繁华和苍凉总是在一线之间反转,谁也无法掌控。

直到碰到布蕾妮。

然后,詹姆重新看到了当年那个视荣誉为生命的自己。他一生期看骑士之道,然而身边的人不是阴谋家就是疯子,而他宣誓要保护的正是这群毫无荣誉感的人。

布蕾妮是第一个认可他弑君行为的人。她的认可像一道曙光,照亮了詹姆此后的人生。更因为在这个女人身上,他看到了自己从小信仰的骑士精神,看到的更好的自己,看到了理解和期看。尽管依然声名狼藉,他又回回了真正的骑士之道。

他为了让布蕾妮免于轮奸,编造出塔斯有很多蓝宝石的谎言。布蕾妮得救了,他自己则在毫无心理预备的情状下被瓦格霍特下令砍掉了右手。

他不顾个人安危,跳下熊坑挽救布蕾妮,以独臂应对一头勇猛暴怒的黑熊;

他抛开狮家和狼家的恩怨,让布雷妮往保护珊莎;

他为了爱情,拒绝凯岩城的继续权坚持担任铁卫;

他为了亲情,放走了被众人控诉为“弑君者”的弟弟小恶魔;

他以超群的个人能力和谈判技艺,让奔流城无血开城

他说:接下来的人生,由我自己来书写。

到了第七季,詹姆已经完全是个正面形象了,当他骑着马以必死的姿态冲向丹妮莉丝的巨龙时,一定想到了十五岁的自己,那个身披白袍的少年。

“那个时候,世界多么单纯,身边的人都如新铸的长剑,锋利而明亮。我的十五岁,究竟是一场梦幻么?

而我呢,那个曾经的少年……他,又在何时进了坟墓?穿上白袍时?割开伊利斯的喉咙时?那个少年,从小想当拂晓神剑亚瑟·戴恩,但不知怎地,生命拐了个弯,最后成了微笑骑士。”

读到这里,我泪如雨下。

PS

詹姆在牢里和猫姨有这样一段对话。他对猫姨说:

你无非是唾弃我的乱伦之爱,可我却一辈子只和一个女人睡过,这一点我比你荣耀正直的艾德做得好。此时我们才知道,这个对着猫姨挑衅说要不要“来一发”的男人,这个七国想和他睡觉的女人多到可以从多恩排到绝境长城的英俊骑士,人们对他的认知和真相差距居然如此浩大。

以至于到了后来,当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真相的时候,才会觉得你看到的并不是你看到的,你想到的也不是你想到的。

玩世不恭的詹姆

沦为阶下囚的詹姆

爱姐姐的詹姆

改变詹姆后半生的布蕾妮

一直在尽量保护弟弟的詹姆

战场上无畏的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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