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20岁小伙,设计杀害14岁少年,是完美的谋杀?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案子发生在1924年5月。
在芝加哥有两个20岁的青年,一个喊Nathan,一个喊Richard。
这是一对不差钱的同窗好友,高中未毕业就辍学,两人也不找工作,就在社会上混。共同的价值看让他们成为铁哥们,铁到一起偷窃,一起纵火,一起搞女人,这么说吧,除了杀人,坏事让他们做绝了。
慢慢,犯罪的行为不能称心这哥俩的欲看,他们想有更大的刺激,他们自以为很聪明,警察从来没有找到过他们,这回两人商量着干个大的,要策划一起“完美谋杀”,只为吸引公众的注重力,证实自己的能力。
为了策划这起谋杀,他们花了7个月的时间来谋划。自以为天衣无缝。
实施犯罪行为的那天,这哥俩将预备好的谋杀器具,早早放到车里,然后找到了那名14岁的少年Frank,将其哄骗到车上,接着趁其不备用凿子猛地击打少年后脑勺,少年很快昏了过往,并由于失血过多在15分钟内死亡。
接着他们将尸体扔到了一个阴沟里,然后往尸体上泼了一瓶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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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哥俩开车回家后,拿起电话打给少年的父母,说你的儿子在我们手里,要想让他活命,必须交一笔巨额赎金。
这哥俩洋洋自得,他们认为,这是一起“完美的谋杀”,没有人可以侦破,还能够得到一大笔钱。
不料在案发的第二天,警察就找上了门,问题出在现场的那副眼镜上。
现场那副不太起眼的眼镜,却是有些大来头,经调查,在芝加哥,这种由特殊铰链制成的眼镜,只有三个人买过,其中一人就是Nathan,这哥俩作案时,Nathan的眼镜落到了现场。
警察将两人逮捕。
一场精心设计的所谓完美谋杀,却有着最大的不完美。
世上真有完美的作案吗?
警察的体会是,越是精心设计的完美案子,越轻易侦破,嫌疑人为了完美反而留下更多的线索,没有人不留下一丁点蛛丝马迹的。
即便有些案子一时没能破案,但贼不打三年自招,恶人总会有恶报,最终还是不能逃脱法网。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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