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子与男友分手后,被拿走化妆品、7部手机和6000元现金
重庆,26岁的唐女士与男友发生争吵,之后男友劝她先往洗个澡,镇静一下,女子以为等会会发生一些浪漫的事情,不料,洗完澡后却发现男友不辞而别,还把她的化妆品和7部手机,以及6000元现金全部带走!唐女士报警,警方通过线索,在西安将其男友挠获回案。
唐女士在重庆一家企业工作,26岁的她尚未谈婚论嫁,心里难免有些焦虑,于是托付了婚介所给自己介绍对象。
几天后,婚介所老板果然不负众看,给唐女士介绍了一位自称是成功男士的张某,对方身高1米76,长相帅气,强壮有力。
一见面,唐女士非常称心,随后与对方进行交往。张某油腔滑调,很会哄女人开心,没多久,两人就确立恋爱关系,迅速同居在一起。
之后,在亲朋好友面前,唐女士不断炫耀自己找到了高富帅,很快就能谈婚论嫁,期看大家提前预备好"份子钱"。
俗话说: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没有之一!
可陷进恋爱漩涡里的唐女士,却慢慢迷失了爱情的初衷,与张某在一起的时光,挥金如土,花钱大手大脚,各种奢华用品买个不停,父母见了都触目惊心,劝她务必要回回理性。
不过,在唐女士看来,只要能与张某长相厮守,钱算不了什么,父母抗议无效!
这天,两人在酒店客房约会。期间,张某在沙发上抠脚趾的行为,让唐女士觉得恶心,两人发生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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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先是面红耳赤,沉默片刻后,微笑着对唐女士说:"咱们不吵了,你先往洗个澡吧!大家都镇静一下。"
一听"洗澡"二字,唐女士眼睛一亮,以为等会会有浪漫的事情发生,究竟每次争吵男友都会哄自己开心,瞬间心领神会,并快步走进浴室。
10分钟后,唐女士洗完澡出来,谁料却发现张某不见踪影,打对方手机也无法接通,缓过神后她才明白:男子不辞而别了!
唐女士哭得撕心裂肺,可让她更揪心的,还在后头。
当她打开行李箱时才发现:化妆品,女人用品,7部手机以及6000元现金全部被张某带走了!
"我的天啊,这男人,该不会是骗子吧?"唐女士懊悔不已,没想到自己对男友掏心掏肺,对方却是个龌龊之徒,连自己仅有的一点家当,都给偷走了。
一怒之下,唐女士报警。可没想到,张某的身份证,职业,以及其他信息都是假的,只有性别是真的。
可祸不单行,唐女士接连收到好友们的讨债信息,原来在与张某交往期间,对方多次假借唐女士之名,并用她的手机向好友们借钱,金额已达到3900元。
警方经过几天的排查,最终成功锁定张某的真实身份,并在西安老家将他逮捕回案!
那么,问题来了,张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他以唐女士名义借的钱,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
首先,张某趁唐女士洗澡之际拿走其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司法阐明: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浩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数额特殊浩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盗窃罪的数额准则为: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准则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浩大”的准则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殊浩大”的准则为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本案中,张某盗窃的财物估值在13000元左右,倘若其不能获得唐女士的原谅,将获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某多次以唐女士名义向她的朋友借钱,构成诈骗罪。后经警方调查后认定,唐女士确实被蒙在鼓里,因此无需负法院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鉴于张某诈骗涉及金额在3900元左右,尚未达到5000元的立案准则,因此警方没有刑事立案,意见有关各方一起和解!
唐女士经得起谎言,受得起敷衍,忍得住哄骗,唯独忘不了誓言,最后还要用笑来掩饰懊悔的眼泪。
婚恋,讲的是缘分,不可一味强求。唐女士急功近利地追求美好幸福,不仅大错特错,还给不法之徒钻了空子,最终也落得个人财两空的结局,真可谓得不偿失!
当然,婚介所在这起案件中,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相亲人士资料的审核短缺严谨,但我信赖,随着制度的不断完美,一些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将会很快出台,届时将狠狠打击一些不法之徒的嚣张气焰。
在这里,提醒广大适婚的女性朋友:张某打着婚恋的幌子进行招摇撞骗,令人防不胜防,万一碰到此类事件,切莫隐忍吞声,一定要报警求助,将对方绳之以法,才是正确做法。
现如今,张某已被移交给了司法机关,案件需要进一步审理,最后,他也必将为自己的违法行径,付出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