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购房奇遇:年前已签购房协议,年后要“涨价”16万?
南都讯 “往年12月交了订金,并签订了购房协议,年后行情好了,开发商要我加价16万元购买。”2月初,珠海王女士向南都投诉,她在珠海金湾交了5万元选定的天茂领航湾一套86平方的一手房,开发商坚持要她“涨价”16万,否则将5万元退还王女士,并将房子将卖作他人。假如王女士不赞同,意见她通过法律途径往维权。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该楼盘以低于备案价85%的价格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和认筹协议书。2月15日,南都记者向天茂集团发送摘访函,一直未获得回复。3月1日,天茂领航湾楼盘销售负责人传达集团法务部意见:不方便接受摘访,一切要等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买房同时签下意向登记和认购协议
王女士向南都记者投诉,她于2022年11月27日在位于金湾航空新城的天茂领航湾选购了一套9栋11楼的三居室。当时王女士在销售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先后签订了《意向登记协议书》、《认购协议书》。
在通过pos机转账交付了5万元之后,王女士收到一份盖章为珠海华茂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盖章收款收据,收据摘要备注为“认筹款”。不过,王女士签名后,所有的协议书都被销售人员收走了。后来,在王女士的要求下,销售人员将签订的《意向登记协议书》、《认购协议书》以及认筹金收据拍了照片,通过微信发给王女士。
王女士在购房时同时签订认购协议和认筹协议
“当时看完样板房,直接爬楼梯11楼往看实体房,回售楼部就签署合同,销售主管并拿出认购协议,意向协议,还有各种合同拿来给我签字,都是同时签的。”在王女士向南都记者提供的一份视频展示,她在销售中心完成意向登记协议书和认购协议书的签名。
王女士回忆当时购房场景,称自己当时反复问销售人员自己需要交多少钱,销售主管说五万就够,“签完合同让我回家把户口本的照片拍给她,一个星期后往办理网签付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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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给王女士拍摄的认筹金收据
大约等了一周。王女士称天天都有督促销售人员带她往网签,但是均未得到回复。2022年12月29日,王女士加了销售人员微信,并且再一次督促交付首付款和正式签约。销售人员在微信上回复王女士,“公司人都阳了,没有人上班,都在家发高烧。”
王女士提供的微信谈天笔录展示,她问销售人员,可能需要等多久?销售人员回复她:您再耐烦等等,可以签的时候会第一时间通知,但是等多久没有方法答复。
同时,销售人员意见王女士,“手里资金可以放银行理财,听说一月利率还会低一点,您还可以晚一点还月供,也挺好的,不用一下子有那么大的压力。”
1月5日,销售人员给王女士发微信,告诉她可以转定交首付款来,“可以先转账,银行按揭等你时间方便了再约过来签约。”但王女士的资金刚好放在基金,一时取不出来,提出年后办理。销售人员在微信中回复王女士,表达赞同。
突然以公司“未批准优惠”要求“涨价”16万
2月9日,销售人员告诉王女士,“备案价调不了,没方法办房产证”,假如要购买原选定的单元,总价需要233,5106元。王女士计算了一下,对比之前总价217,5663元,增加了约16万元。
销售人员同时还意见王女士选购新推的12栋“楼王”,“价格虽然贵一点,但是景看更好,更舒适”。她还在微信谈天提到,还有其他的客户也碰到类似情状,“其他客户的解决方案都是换到12栋这边了,因为位置确实比9栋那边好,价格没有差很多。”
不过,王女士拒绝了这一方案。她认为已经带家人来看过,并且不喜欢12栋的的景看和户型,坚持要按照原来签订的认购协议书,选购9栋11楼单元。
涉事楼盘
在王女士提供的与销售人员的微信谈天笔录中展示,销售人员认为,“认购书一直没有盖章,公司这边原本是等备案价调下来再盖的,现在调不了,没方法了。”
2月11日,王女士再次向销售人员提出疑问,什么时候可以安顿网签以及转首付款,销售人员回复她,“之前的备案价格没有调下来,签不了合同,也办不了房产证。”并给出两个解决方案:1,退回5万元;2,换其他的房源。如确实要9栋11楼,需要加价16万多,还提出“加1元送家电6件套和5万元购车券。”
2月12日,王女士再次到销售中心“维权”。王女士称,当时销售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表达,意见王女士往法院起诉,同时给王女士预留三个月保留房子时间。
涉事楼盘
王女士质疑开发商“套路”买家,年前楼市行情不好,以低价吸引客户,年后楼市回热,就强势加价。她始终坚持要按照此前签订的协议书购房。双方因此陷进拉锯战。王女士先后到销售中心“维权”,在某网络平台发视频进行实名投诉,以及先后向金湾区住建局、金湾区市场监督治理局、12315等平台投诉,金湾区金海滩派出所进行调和,双方均各执一词,未能实现和解。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某网络平台的维权视频点击量超过百万,开发商方面曾要求她撤下视频,否则将按照损害公司名誉权进行处理。王女士还提到,开发商方面喊她走法律途径维权,将执行法院的判决。
两次发出摘访提纲未获回复
2月15日,南都记者向天茂领航湾楼盘销售中心负责人发出摘访提纲,一直未得到回复。
2月23日,该负责人表达,需要重新提交单位盖章的摘访提纲。2月24日,南都记者再次发出盖有单位公章的摘访函,但截止目前,仍未收到回复。
3月1日,天茂集团方面销售负责人传达集团法务部意见:不方便接受摘访,一切要等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对于王女士在珠海购房遭遇的“奇遇”,南都记者将陆续深进调查请陆续关注。
摘写/摄影:南都记者李洁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