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改随继父姓,生父拒付抚养费,称“伤自尊”,法院这样判
儿子改随继父姓,生父拒付抚养费,称“伤自尊”,法院这样判
因为儿子改姓,一对离婚父母就孩子抚养费问题闹上法庭。男方在庭审中认为,双方签订了弥补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不再支付抚养费”,且孩子随他人姓有伤自尊,于情于理自己都不应陆续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他的阐明能否得到支持?近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抚养费诉讼案。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同时,按照民法典相关司法阐明,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变姓氏而拒付抚养费。因此,双方所签弥补协议里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李某仍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最终,经法官调和双方达成协议,李某所欠抚养费分期支付、今后的抚养费按月支付,并就如何探视进行了详尽约定。
离婚后孩子改姓需父母双方达成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阐明(一)》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者继父姓氏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因此李某将张小某改为王小某行为是错误的,应当责令恢复。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培育,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诲费、医疗费的负担和日常生活的照管,这是子女健康成长的物质基础,父母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诲是无条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
改姓后孩子还有继续权吗?
民法典中规定,关于离婚孩子改姓的,仍有继续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判给其中一方,子女还能继续对方财产。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在没有立遗嘱的情状下,死者的遗产是会按照继续法的相关规定来继续,其中孩子是第一顺序继续者之一,有权继续遗产。
(综合红星新闻、澎湃新闻)编辑:郑楚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