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法院:网上开庭 巧妙化解金融纠纷
近日,阜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开庭高效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线上达成调和协议。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了逾期还款对借款人个人征信的不良影响,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2022年1月,被告高某某和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共同向原告某银行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人可在18万元的借款本金额度内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单笔借款最长期限为12个月,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授信18万元贷款额度,被告自行将18万元借款提现使用,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结付所欠贷款本息,原告多次催讨未果,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我院,请求被告支付所欠本息。
城南庄法庭收到该案后,承办人通过电话无法与作为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本案被告的高某某取得联系,便亲自到高某某居住的村落查访。经了解,高某某所在村落已经整体移迁至镇区。承办人一行又前往镇区走访,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被告现居住地址,并与被告成功取得联系。被告高某某表达自己并非刻意欠款不还,只是公司暂时资金周转不开,往外地筹措资金还款尚需时日,期看法庭调和解决。在与双方协商并取得双方赞同后,承方法官迅速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均有调和意愿。庭后,被告便往往外地筹集还款资金。承方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为原、被告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弊,讲明调和程序的优势。同时劝导原告金融机构应考虑企业经营困难的现实状况,给予企业适当的还款期,待经济状况好转后,按月返还银行贷款本息。经过法官耐烦、细致的调和,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二被告于2023年7月中旬前分期结清欠款。
由于被告高某某已身处外地无法到庭,原告代理人也表达路途较远,来往不便。承办人便通过互联网线上与双方当事人确定了调和协议。至此,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顺利化解。
阜平法院坚持利用聪明法院建设成果,积极使用线上办案方式,为金融机构纠纷化解提供了便利,保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