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称心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状。因此,赞同公司使用人民币17,284.2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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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
的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284.25万元用于永久弥补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106,719.18万元的比例为16.2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弥补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赞同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赞同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状
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2日核发《关于赞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1.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4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9,808,207.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7,191,792.4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34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方监管协议》。具体情状详见2021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全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状
按照公司《招股阐明书》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基本情状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称心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弥补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719.1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284.25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2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弥补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状。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284.25万元用于永久弥补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106,719.18万元的比例为16.2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弥补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弥补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赞同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专项意见阐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术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状;且公司承诺在永久弥补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独立董事赞同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弥补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称心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状。
综上,监事会赞同公司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弥补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赞同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治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继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治理制度》。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弥补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全能源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2022年估量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抉择协作的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继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靠,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状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金额为85,000.00万元,关联董事徐广福、徐翔、施大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赞同该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议案》,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金额为3,000.00万元,关联董事徐广福、徐翔、施大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赞同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赞同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状。因此,我们赞同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相关事项,并赞同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事项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赞同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相关事项,并赞同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新增2022年估量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靠。因此一致赞同通过该议案。
本日常关联交易估量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金额和类别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按照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确认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1-11月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实际到货金额,且未经审计。2022年1-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签订摘购合同的总额为83,695.33万元(含税)。
二、关联方基本情状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状
1、关联方基本信息
2、关联方2021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掌握人徐广福先生、徐翔先生分别持有大全集团有限公司39.00%和18.55%的股权,公司董事施大峰先生持有大全集团有限公司5.45%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徐广福先生担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徐翔先生担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施大峰先生担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状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厉按照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估量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摘购电气设备及电气备品备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依据具体合同或协议要求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状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状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称心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具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状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存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状,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继续性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继续开展,且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靠,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没有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赞同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估量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靠,且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估量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抉择协作的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继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靠,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状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金额为112,000.00万元,关联董事徐广福、徐翔、施大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赞同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赞同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估量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估量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状。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靠。因此,我们赞同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相关事项,并赞同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估量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靠。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赞同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的相关事项,并赞同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与会委员认为,公司2023年估量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靠。因此一致赞同通过该议案。
本日常关联交易估量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子公司估量2023年将与大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0万元,具体情状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2年1-11月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实际到货金额,且未经审计。2022年1-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签订的摘购合同总额为83,695.33万元,占同类业务合同总额比例为12.15%。
二、关联人基本情状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状
1、关联方基本信息
2、关联方2021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掌握人徐广福先生、徐翔先生分别持有大全集团有限公司39.00%和18.55%的股权,公司董事施大峰先生持有大全集团有限公司5.45%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徐广福先生担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徐翔先生担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施大峰先生担任大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状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厉按照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估量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摘购电气设备及电气备品备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依据具体合同或协议要求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状
该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状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称心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具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状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存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状,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继续性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继续开展,且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靠,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没有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赞同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估量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靠,且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估量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5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暂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摘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状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六次暂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摘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29层D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摘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阐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殊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广福、徐翔、施大峰、Daqo New Energy Corp.、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重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阐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状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托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实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托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托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托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托付书原件(授权托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素材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托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素材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素材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办理登记。线上登记需上传上述所列素材的扫描件。
登记网址: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层D座会议室。
(四)注重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与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实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楼D座
邮编:200122
电子邮箱:xjxz@daqo.com
联系电话:0993-2706066
联系人:孙逸铖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托付书
授权托付书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托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六次暂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托付人持普通股数:
托付人持优先股数:
托付人股东账户号:
托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托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托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托付人应在托付书中“赞同”、“反对”或“弃权”意向中抉择一个并打“√”,对于托付人在本授权托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