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民法典实施两年一审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
南方财经全媒体 见习记者 严灿 北京报道
今天(1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和民法典发布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基本情状。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果敢说不,同时表达将进一步加强案例工作,聚焦群众关怀的民生热点,彰显民法典的鲜明价值导向。
数据展示,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施行两年以来,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切实加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在法律适用规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严厉对标民法典开展司法阐明全面清理和新司法阐明制定工作。民法典发布后,最高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阐明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
同时,按照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注重问题导向的要求,遵循坚持“小而精”的构思开展民法典配套司法阐明的制定。在广泛征求、足够吸取立法机关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劳阐明、担保制度阐明、总则编阐明、人脸识别阐明、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阐明等共计19件司法阐明。
此外,为指挥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历时22个月,在完成司法阐明全面清理和制定新的配套司法阐明等前期成果基础上编辑出版《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于2022年12月全部完成。
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共16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家庭生活、社会活动、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期看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针对社会普及关注的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指出,这批案例除了强调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也积极关注回应社会对新情状新问题的司法需求和群众普及关注的隐私保护问题。例如涉冷冻胚胎和“隔代探看权”的相关民事纠纷处理等前沿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
具体的,在涉及自然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的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对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了电心服务企业未经用户赞同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法院判决被告未经原告孙某燕的赞同不得向其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孙某燕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经济的可继续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对于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以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答记者问中表达,人民法院注重妥善化解疫情背景下发生的法人名誉权、合同履行、知识产权等纠纷,多措并举扶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了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安全;同时保护市场竞争秩序,规制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市场主体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取不法利益,指引市场主体遵循诚信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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