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苍天变了心!于文凤向周星驰讨要七千万,这是要讨还情债吗?
怨苍天变了心!于文凤向周星驰讨要七千万,这是要讨还情债吗?
最近,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向周讨要七千万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因此周星驰与于文凤一些情事细节再次曝光。有网友认为,于文凤这是要讨回情债。11月25日,周星驰少见亲自露面到法庭接受询问,从前很少谈及自己爱情的他,这次不得不说了一些细节。
比如:原告问及与于文凤当年的关系或感情是否稳定?周星驰回答称“应该是”。至于于与家人的关系,周星驰则表达“有好有不好”,坦言“譬如和我妈就不太好”。二人相处十三年,说二人没感情,肯定不对,但传说于与周母关系不好,却也是真的。
庭审还曝光了当年于文凤工资只有二万港币,低还是高呢?对于普通人是差不多,但于不同,又是周正牌女友,工资就是相当低了。对此周星驰回应,是于文凤自愿的,又说于当时业务不熟,意思是那工资可以。不理解,原告为什么要问这些?可能是觉得周亏待了于文凤。
让人意外的是,周星驰首次曝光了二人分手的真正原因。周星驰委任律师文本立指出,2010年3月周星驰与于文凤虽然多次争吵分手,但未正式分开,同年7月周星驰在报章看到于文凤和百亿身家的廖创兴银行后人廖尧城行街,才知自己与她已玩完。原来分手原因是女方劈腿了,星爷也真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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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周律师的指说,于文凤在庭上反驳称,相处数年已多次吵架,2010年3月正式分手,不过二人再见亦是朋友,所以她有帮周星驰公司办上市,属于公事。于的意思是二人早已分手,自己有再找男友的自由。
孰是孰非?觉得周星驰方陈述的是事实,因为于说2010年3月已分手,但为何还在周公司工作?并且和其母还住在周的房子里,至2010年年底才移出周家?之间还因为换锁事件竟至报警。或许是二人藕断丝连,究竟13年相处,于的青春也消耗在周身上,爱恨两不甜啊。
从昨天周星驰庭审回答看出,周说得比较小心翼翼,并没有过多说于文凤的不是,只是要撇清于文凤在投资房产方面起的作用,周说于在生意方面缺少体会。至于说利润10%分成,他也承认讲过,却是情侣之间的情话表达。如今情已不再,自然没有啦。
有网友开始骂周星驰是渣男,但这事只是口头承诺,算数吗?假如二人在一起结婚了,自然没有什么分成的事。如今二人已经分手多年,这承诺又该怎么说,双方又没有正式合同,周应该给钱吗?恋人间天打雷劈的誓言多了往,可是很少有实现的。
周星驰与于文凤可能于1998年开始恋情,于文凤帮手处理电影业务,约在2000年初帮忙处理公司业务。要说周星驰事业的成功,于文凤肯定有功勋,况且周也赚了不少钱。二人在一起13年,给分手费也在情在理,于的大好青春都花在周星驰身上。
如今周星驰已经58岁,满头白发,一脸沧桑,自与于文凤分手后,也再没有曝出新恋情,电影也拍得少之又少。而于文凤也48岁了,自与富商曝出恋情后,这么多年也没有下文,想来也是单身。虽然她保养好,至今身材依旧,但也架不过岁月催人,美人也有老的一天。大家不免叹息:两人至今单身,这是何苦呢?
于文凤这时讨要7000万,是真的缺钱吗?于本来是富商之女,并不缺钱。小编认为,两人都上年纪了,这时再谈感情已经不可能了,只有钱才能解决问题。可是这官司大家并不看好,口头承诺算数?我想最后可能是庭外和解,周星驰会补偿一部分。
其实不管官司最后怎样,周星驰于情于理,都要补偿于文凤。整整13年,不给名分,也不结婚,导致伊人至今茕茕独立,孑然一身,说不是为了周星驰,谁也不信。真实红尘命运多作弄,只怨苍天变了心,两人上法庭互撕,多少有点令人尴尬。说到底,于文凤要的是爱情,星爷也应该还情债了。
这正是:
假如让我遇见你而你正当年轻
用最真的心换你最深的情
假如让你遇见我而我依然年轻
也信赖永恒是不变的曾经
假如让我离开你而你已能清静
只愿你放心也不要你担心
假如让你离开我假装我也清静
就算是伤心也当作是无心
时空阻隔岂止长路迢迢
情丝缠绕岂是长发飘飘
那红尘俗世的人
为什么总是多情惹烦恼
#周星驰遭前女友追债7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