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施测17次酒测值终超标,年终只得缴红单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水湳所警员施志贤于1月11日7时许担当守看勤务时,在经过辖内信平路与顺平二街,发现一辆停在人行道的车辆,施员骑车上前加以拦查并实施查证身份,过程中感觉这名驾驶员有酒气,以酒精感知器检测发现其有酒精反应,告知酒测相关权利及取缔酒后驾车作业程序后,便请林姓驾驶员(1964年生)漱口后施测。
林男听完相关权利告知,以水漱口后抉择施测,但却表达想饮自己的水,施员听闻立刻阻止,告知如以饮用自己的水,如里面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及其相类似之管制药品,依照道路交通治理处罚条例第35条第四项第三款规定,会被直接视为消极的拒测,原因在会影响酒测值正确性。
林男表达自己没有饮酒,只有食烧酒鸡,但酒精检知器显现亮灯反应表达有酒气,只得开始进行酒测,但因本身口腔纤维化,导致嘴巴无法闭合难以吹气,频频导致摘样不足未成功,一度要请所内同仁携带另一部酒测器来,但在林男情愿配合的情状下,一直吹到第17次终于成功摘样,酒测值为0.18m/gl,警方当场依道路交通治理处罚条例规定开立罚单并移置保管车辆。
第五分局警方表达,年节期间亦为警方加强重要节日安全保护工作期间,为了让民众可以安心过好年,“治安平稳、交通顺畅、民众安心”三大主轴是遵循目的,对于重大交通违规及酒后驾车等恶性违规必将严厉取缔,保护交通安全是所有用路人的责任,春节饮宴聚餐机会增多,唤吁民众酒后应搭车或请代驾,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