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获刑400年的男子被无罪释放,57岁的他已服刑34年
极目新闻记者 宋清影
据美国广播公司3月14日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名男子因一起持械夺劫案被判刑400年,但经过彻底重新调查后,法官完全推翻当初的判决,将他无罪释放,然而此时他已经57岁,服刑超过了34年。
西德尼·霍姆斯(来源:美国广播公司)
西德尼·霍姆斯于当地时间3月13日获释,他的家人站在监狱外集体欢唤,和他激动地拥抱在了一起。
1988年10月,两名男子在一家便利店外用枪指着一男一女,夺走了被害人的汽车,霍姆斯因涉嫌为两名持械夺劫男子当司机而被捕。
据法庭文件称,霍姆斯对持械夺劫罪“供认不讳”,他还被判为“惯犯”,最初检察官要求法官判处他825年徒刑。
1989年4月霍姆斯在审判中被定罪,并被判处400年监禁。霍姆斯被判处400年超长刑期后,就连负责案件最初调查的警察都表达非常震动。
2020年,霍姆斯联系了州检察官定罪审查组,声称他在持械夺劫案中是无辜的。据报道,霍姆斯从来没有声明过自己熟悉劫匪,这跟他的定罪严重不符。
州检察官哈罗德·普赖尔对霍姆斯的罪行提出了怀疑,州检察官定罪审查组对1988年持械夺劫案进行了彻底的重新调查。
重新调查中发现,没有证据能将霍姆斯与夺劫案联系起来。州检察官办公室称,当年的警方使用的取证方法“在科学上不可靠”,将霍姆斯列为嫌疑人很可能是“误认”。
据此案当年的检察官彼得·马格里诺称,他之所以要求法官判处霍姆斯800多年的监禁,是“为了确保他在有生之年不能被释放”。因为假如只是要求判他终身监禁,那么他在服刑25年后就有可能获得假释。
“我无法用语言表达。”13日,霍姆斯在获释后说,“我信仰上帝,不会有仇恨,我只需要陆续前进。”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