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万因何被冻两年?银行回复:买卖双方意见一直难一致
3月16日,南都湾财社报道,深圳李女士2021年2月预备购置一套二手房,因指挥价新政,未能获得银行足额贷款,房子没有买成,此后480万元的买房监管资金被华夏银行冻结了长达两年之久。(详见南都报道《买房不成,480万监管资金被银行冻结近两年!如何避雷?》)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向南都湾财社表达,李女士所述交易房产未能成交过户,且卖方已向银行出具不赞同去除资金监管的复函,而买方无法按监管协议要求提供去除资金监管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书,因此,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依照监管协议约定,陆续对480万元资金履行监管义务。
华夏银行深分表达,李女士曾提出去除资金监管,由于卖方已向银行出具不赞同去除资金监管的复函,银行本着对买卖双方负责的角度,意见待买卖双方通过协商或仲裁、诉讼等方式达成处理纠纷一致意见后,银行再处理监管资金。
该行了解到,买卖双方已提起司法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确认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于2022年5月9日去除;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卖方向买方返还定金100万元。买方不服,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华夏银行深分认为,因前述一审判决书并非为最终判决,为未生效的判决书,银行无法通过该一审判决书确认双方最终意见,意见双方尽快推进二审进度提供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通知银行,银行会依据相应意见处理监管资金。
摘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叶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