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已基本形成以省级为骨干、以市州为弥补的水法律法规体系
封面新闻记者 柴枫桔
3月22日,四川省最美河湖摄影作品展暨金牛区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宣扬活动圆满举行。
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致辞。他表达,近年来,四川水利系统坚持以建立完美、科学、符合省情的水法律法规体系为目的,不断加快地方性水法规、政府规章制定进程,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水利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省级已出台10部地方性法规、7部地方政府规章,基本形成了以省级为骨干、以市州为弥补的水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水管水的基础进一步夯实;通过加强监管,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零容忍”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水利法治权威得到足够彰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王华表达,水利厅将陆续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构思,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深化实化河湖长制工作,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有序推进涉水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进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
“原来有这么多水相关的法律法规,学到了很多。”活动现场,围看市民通过悬挂的横幅、发放的宣扬资料、设置的展板等多种方式,了解到水资源治理、节约用水、河湖长制、长江黄河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