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系统不报警,罚款10000元,限期整改!
报警系统不报警,罚款10000元,限期整改!
3月23日,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武陵消防救援大队在例行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一公司消防设施存在大量故障,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火灾报警系统的作用是火灾发生后报警,这里的火灾手动报警按钮按下往以后不能发出报警信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大量故障,假如发生火灾根本不能报警,将产生灾难性后果!”
当日下午,武陵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监督人员对辖区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芙蓉街道常德兴隆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兴隆装饰城2楼,消防监督人员在对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1—4号栋商展内的火灾手动报警按钮无信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大量故障,致使该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不能正常工作,消防监督人员对公司安全负责人提出严厉指责。
常德兴隆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其于2023年4月14日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