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悬赏!1个亿!
3月23日,“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悬赏公告,其中最高悬赏金额可达到1.1个亿,这一罕见的巨额悬赏立刻引发关注。
悬赏公告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共青城磐晖投资治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朱吉满、白莉惠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保护法律尊严,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文书,现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执行标的: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112,311,877.27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案号:(2020)京02执1054号
执行依据:(2018)京民初122号
被执行人一:朱吉满,住所:陕西省西安市,身份证号码:610104196404172151。
被执行人二:白莉惠,住所:陕西省西安市,身份证号码:610102196504132349。
举报人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不含本院已把握线索),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此外,法院承诺,将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有关情状予以严厉保密。
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如有切实线索,可致电010-87553243联系法院或向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投寄。
悬赏金额为何是1.1亿
这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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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面的悬赏公告,案件执行标的金额为11亿,奖励比例为10%,那么举报者最高当然可以拿到1.1亿赏金。
悬赏执行在司法界已是运行多年的成熟制度,具体而言,是指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申请执行人承诺对于提供有关案件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据此线索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按照公告确定的条件和准则给予举报人一定奖金的执行措施。
当然,对于法院来说,往往是在穷尽执行措施无法查找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情状,才会摘取悬赏执行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
朱吉满和白莉惠是谁
此次涉案的被执行人朱吉满正是此前曾在药界乃至资本市场上赫赫有名的原誉衡药业实控人、昔日的“黑龙江首富”“东北药王”,白莉惠则是他的妻子。
据了解,朱吉满是西安人,1988年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现为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同年进进西安电力中心医院任眼科医师,其妻白莉惠在同一家医院任眼科医生。1992年朱吉满下海经商,多年从事药品代理销售工作。
2000年,朱吉满以168万元的价格买下黑龙江康复研究所附属药厂,并将其改制为誉衡药业。在大手笔投进改制并经营后,这家亏损多年、曾一度近乎停产的小药厂重获新机,于2010年6月成功登陆A股市场,市值最高时一度超过320亿元。
与医药研发、销售相比,资本市场的“玩法”显然更得朱吉满青睐。由于商业手段凌厉,朱吉满曾有医药行业“野蛮人”之称。
2010年至2017年,朱吉满与白莉惠曾连续登上胡润百富榜。在2017年的榜单上,二人财富为105亿元,排名第349位。
2018年,朱吉满与白莉惠自胡润百富榜上消失。2019年年报披露后,誉衡药业终于爆雷。
来源:九派新闻、北京二中院金色天平、中国基金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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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扬
责编 王萌
审核 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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