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资金奖补、惠民举措……鹤城文旅年后发力,我在齐齐哈尔等你!
为全面深进贯彻落实好省“二十条”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文旅产业市场复苏,我们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面梳理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政策措施30条,从产业项目、市场主体、引客进齐、冰雪经济、景区惠民等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全面扶持。未来我们也将在重大节庆,推出大型活动,并针对特殊人群推出相关的优惠政策。信赖在诸多利好政策的扶持下,信赖会有更多的游客走出家门,来到齐齐哈尔,渡过他们美好的假期。也信赖在大家的努力下,全市的文旅行业一定能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旅行社“引客进齐”扶持政策
1. 火车团组团奖励。从市域外招徕旅游人数 250人以上400人(不含)以下的普速专列,奖励组团旅行社 2万元;招徕 400人(含)以上500人(不含)以下的普速专列,奖励组团旅行社 3万元;招徕 500人(含)以上的普速专列,奖励组团旅行社 5万元。从市域外每招徕旅游人数 全列软卧200人以上的旅游专列,奖励组团旅行社 2万元。从市域外每招徕旅游人数 300人以上的高铁旅游专列,奖励组团旅行社 2万元。
2. 航班团组团奖励。每招徕旅游人数 50人(含)以上的切位形式或包机的航班,奖励组团旅行社 0.5万元。 每增加50人递增0.5万元。
3. 大巴组团奖励。一次性招徕旅游人数 200人以上300人(不含)以下的大巴车队,奖励组团旅行社 1万元; 300人(含)以上的大巴车队,奖励组团旅行社 2万元。
4. 自驾来齐奖励。一次性招徕 旅游自驾车30台以上、旅游人数 100人以上的,奖励组团旅行社 1万元。
5. 境外来齐奖励。一次性招徕 境外旅游团队(含香港、澳门、台湾) 80人以上150人(不含)以下的,奖励组团旅行社 1万元;招徕境外旅游团队(含香港、澳门、台湾) 150人(含)以上的,奖励组团旅行社 3万元。
6. 旅行社招待市域外游客来齐奖励。年度累计达到 1500人次以上2000人次(不含)以下,按 10元/人次奖励旅行社; 2000人次(含)以上3000人次(不含)以下的,按 15元/人次奖励旅行社; 3000人次(含)以上的,按20元/人次奖励旅行社。每个地接社最多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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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 按100%比例暂退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 2023年3月31日。
冰雪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8.支持新增企业扩展规模。新设立的冰雪文化、冰雪体育、冰雪旅游、冰雪度假、冰雪装备等冰雪产业企业,年营业收进达到 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 营业收进的1%给予其核心团队 一次性奖励,最高 不超过10万元;年营业收进达到 1000万元以上的,享受黑政办规[2022]10号文件规定 相关奖励。
9.减轻企业运行负担。 新设立的冰雪产业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500万元以上的,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超过5%的按5%计),给予企业原则上 不超过贷款利息50%贴息, 最高不超过25万元; 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享受黑政办规[2022]10号文件规定 相关奖励。
10.支持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 1000万元以上的冰雪产业项目,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给予其核心团队 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价款) 2000万元以上的冰雪产业项目,享受黑政办规[2022]10号文件规定 相关奖励。
11.支持投资项目享受省重点项目政策支持。推举年度计划投资规模 5000万元以上的冰雪产业项目纳进省“百大项目”, 享受省“百大项目”有关政策支持。
12.支持企业进规。加大冰雪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培植,对新纳进规模以上企业统计领域、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企业,在享受省级相关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再按我市优化产业链给予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政策相关规定 给予其核心团队奖励支持。
13.支持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引导冰雪领域中小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提升专业化生产服务、协作配套。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的企业,在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5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其核心团队一次性奖励 5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其核心团队一次性奖励 10万元。
14.支持冰雪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对经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生产线),由省级按项目合同金额(含设备投资和工业软件购置等数字化建设费用)的 10%,给予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再按我市优化产业链给予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政策相关规定给予其核心团队 30万元奖励支持。
15.加强 对地方产品支持力度。将本市体育企业产品推举体育系统在全国的协作伙伴。
16.支持旅游景区创建。对包含冰雪项目,首次评定为 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合成发展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包含冰雪项目,首次评定为 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享受黑政规[2021]21号文件规定相关奖励。
17.推动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我市企业设计生产的冰雪文化类文旅商品 获国家级奖项的,获得金银铜奖的分别次性给予 2万元、1万元、5000元资金奖励。
18.鼓励冰雪文化创作。对我市创排冰雪题材文艺专场演出, 演出100场及以上,每场看众 达300人以上的,对创作演出单位一次性奖励 3万元。荣获 国家、省宣扬或文旅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的,再一次性奖励 30万元20万元。
19.支持景区设立特色冰雪项目吸引游客。对已有正常运营的 2A 级以上冰雪旅游景区(不含开放式景区)、S级旅游滑雪场,年招待游客 10-15万人次(不含15万人次)15-20万人次 (不含20万人次),每年分别一次性补助 10万元、20万元;对已有正常运营的 4A级以上冰雪旅游景区、S级旅游滑雪场,年招待游客 20-50万人次(不含50万人次)、50万人次以上的,享受黑政办规[2022]10号文件规定相关奖励。
20.支持企业 宣扬工作。在政策答应领域内,加大对冰雪产业企业 举办赛事、开展活动的宣扬扶持力度。
21.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将冰雪装备、冰雪体育、冰雪文旅产业建设用地纳进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指标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优先安顿,结合实际安顿一定比例的年度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创新冰雪装备、冰雪体育、冰雪文旅产业项目用地方式,鼓励摘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22.加强对冰雪产业用电保障。由同级政府协调电力企业对冰雪产业企业实行风、光等绿电政策, 降低用电成本。
23.加大对冰雪产业的 金融扶持。协调金融机构与冰雪产业企业对接,符合授信政策条件下,在 贷款投向、额度利率等方面 加大扶持力度。
24.加大对冰雪产业的 基金支持。在我市现有 3亿元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内,足够利用引导基金加大对冰雪领域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 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的支持。
25.支持冰雪经济领域 人才引进培植。对新引进的高层次冰雪体育及装备企业、冰雪文旅复合型人才的配偶进行 对口安置, 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相关规定 给予子女进学政策,符合要求的 提供人才公寓,加大人才公寓给予力度,有效盘活闲置资产,谋划建设人才社区,建立多主体给予、多渠道保障的人才安居体系。
26.提高 为企服务力度。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领导包联机制,实行 “专员全程代办制”、“承诺制、零审批政策,将企业制度性成本降到最低。由市工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市)区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服务组,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协调和决各种困难。
惠民优惠措施
27.实施文化惠民票价。市话剧团每场平均票价 50元,比正常票价优惠10-20元(其中小剧场优惠10元,大剧场优惠20元);市马戏团每场票价vip58元、普通38元,均较正常票价优惠30元。针对特殊群体出台免费赠予演出门票政策,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
28.减免重点国有A级景区门票。2023年4月15日前,扎龙生态旅游区首道门门票优惠价20元,针对特定人群、特定节日、本地市民、旅行社等,实施全年免票及优惠政策。同时,取缔明月岛风景区首道门门票。
29.发放文旅领域政府消费券。2023年对 全市各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除外)正常运营的3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重点冰雪旅游景区、国有院团、国有书店、电影院等文旅企业发放政府消费券。
30.落实好省政府“二十条”政策措施。结合齐齐哈尔实际,全面落实好省政府“二十条”政策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