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提示|春耕烧荒要不得,别让野火惹“横祸”
春热花开,万物复苏,各地春耕已拉开帷幕,不少农民朋友都正在预备春耕春种。目前正值春季火灾多发期,气温回升较快,风力较大,春耕期间,农村露天堆放柴垛,野外用火、烧荒、烧秸秆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火灾危急性也随之增加。商洛消防在这里提醒您:春热花开忙春耕,没事不要乱烧荒,出事缺失那么大,消防挠你没的跑。牢记春季防火,远离安全隐患,既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春风十里,防火当先!
火灾案例警示
案例一
2013年春天,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的一对夫妇点燃自家承包田地的杂草,将52.67公顷的林区引燃,夫妻二人被判失火罪。
案例二
2014年10月26日,宁夏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一老汉烧荒引燃邻居家玉米地,苏老汉救火时,倒在田间,终因夺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
2015年3月19日,山东烟台海阳市朱吴镇台子村,一场突如其来的山火将一个大型养鸡场烧成灰烬,80多万的设备付之一炬,而这场大火的起因就是一位村民在自家地里烧荒。
焚烧秸秆的危害
污染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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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其中,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还会产生二次污染物。秸秆焚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进颗粒物等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严重污染空气环境质量。
危害人体健康
秸秆焚烧时会产生大量的可吸进物,当可吸进物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对人体含有粘膜的部分(如眼睛、鼻子、咽喉等)刺激较大,特别是对反抗力差的老人小孩,危害极大,可能导致胸闷、咳嗽、支气管炎等情状。
破坏土壤结构
焚烧时急剧上升的温度会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使土壤肥力、保水性能下降,严重影响耕地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威逼交通安全
秸秆焚烧带来的大量烟雾,使能见度、可视领域降低,直接影响到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严重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时,极易引燃四周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一旦引发大火,往往很难掌握,将严重威逼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山林四周,后果更是不堪想象。
相关法律法规
1、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2、有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缺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治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有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对于不听劝阻,有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有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急的,依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
5、有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缺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前者情形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核 丨 屈 伸
编辑 丨 张 青
来源 丨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