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给予计划及住宅用地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江门市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给予计划和住宅用地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公告如下: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持给予量稳定,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重康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平稳可继续发展,保障实体经济项目、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制定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给予计划和住宅用地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
一、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给予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给予总量
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给予总量为8092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给予结构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给予总量中,商住用地1469亩,商服用地497亩,工业用地5004亩,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等其他用地1122亩。
(三)空间布局
1.蓬江区给予总量2370亩,其中:商住用地880亩,商服用地118亩,工业用地1187亩,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等其他用地185亩。
2.江海区给予总量1998亩,其中:商住用地339亩,商服用地104亩,工业用地1115亩,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等其他用地440亩。
3.新会区给予总量3724亩,其中:商住用地250亩,商服用地275亩,工业用地2702亩,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等其他用地497亩。
二、市区住宅用地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
市区住宅用地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给予总面积4399亩,其中:2023年1469亩,2024年1465亩,2025年1465亩。
住宅用地滚动计划将依据年度计划实施时的市场情状进行调整。
三、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治理机制,严厉出让计划实施。二是加强合同后期治理,推动土地有效给予。三是实行合同网上填报,强化供地监管。四是完美土地市场信息发布和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制度。
附件:1.江门市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给予计划汇总表
2.江门市市区2023年度商住用地给予计划清单
3.江门市市区2023年度商服用地给予计划清单
4.江门市市区2023年度工业用地给予计划清单
5.江门市市区2023年度公共治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等其他用地给予计划清单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江门市市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给予计划.xls(阅读原文下载)
江门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