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拿女儿照片网恋诈骗114万,双双获刑!
本文转自【江西法院】;
以为自己
邂逅了漂亮的爱情
却没想到
和自己在网上
热恋了三年的“李某”
背后竟是一对母女
案情回忆
2018年,王某通过某谈天软件熟悉了梁某。梁某虚构“李某”身份与被害人王某谈天,后双方通过网络交往。
随后,梁某以“李某”的身份编造往国外找父亲需要路费、父亲得癌症需要医疗费、其本人在国外被绑架需要支付赎金、在国外碰到疫情回国需要高昂费用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王某114万余元。
其间,梁某为了避免被公安机关通过银行账户查到,还找人买了他人名下的银行卡用来接收诈骗款项。
同时,被告人梁某的女儿蔡某明知梁某在网上虚构身份、假借交往之名骗取他人钱款,仍帮忙出谋划策,或应要求查询相关信息、发送照片等给被告人梁某用于实施诈骗,或随同取款等,参与诈骗数额共计99万余元。
2021年6月,被告人梁某及蔡某被公安机关挠获。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梁某名下的账户内冻结到钱款107万余元,梁某家属另行向被害人王某退赔剩余钱款,并取得原谅。
法院审理
被告人梁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摘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诈骗他人钱款,其中梁某实施诈骗数额114万余元,蔡某参与实施诈骗数额99万余元,数额均已达特殊浩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是共同犯罪,其中梁某为主犯,蔡某为从犯。综上,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犯诈骗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官提醒
在网络交往中
涉及经济往来时
一定要提高警觉
擦亮双眼
不要被网恋冲昏头脑
掉进“甜蜜的陷阱”
来源:综合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