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绩考核目的过高难实现 透景生命大幅调低股权激励功绩目的
功绩考核目的过高难实现 透景生命大幅调低股权激励功绩目的
文|和讯财经 权婷
出于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积极性而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司,在A股市场并不少见,但在首年功绩考核不达标后大幅调低后两年功绩考核目的的,却极为少见。
首年考核未达标 大幅调低功绩考核目的
1月19日,透景生命发布公告,拟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功绩考核目的进行调整。
2020年12月,透景生命披露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19年度为基准年,对2021年至2024年4个考核年度设定了功绩考核目的。要求2021年至2024年营收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分别不低于44%、73%、108%、149%,目的值分别为不低于70%、120%、185%、270%。(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回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020年股权激励功绩考核要求
2021年,透景生命营收6.55亿元,扣非净利润1.23亿元,2019年营收及扣非净利润分别为4.41亿元、1.42亿元。以2019年为基准,2021年的营收、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48.53%、-13.38%,并未能达到目的值。
依据依据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透景生命对2023年、2024年功绩考核目的进行调整,将触发值下调至不低于74%、101%,将目的值下调至不低于14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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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功绩考核目的
对于做出修订的原因,透景生命阐明称,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新冠病毒的变异以及体外诊断行业部分省市集摘,公司当前经营环境较计划制定时发生了较大的转变。
透景生命此举仍引发监管关注,1月20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其阐明前期考核指标、回属条件设置是否审慎、合理、拟调整后的功绩考核指标是否仍然具有足够的激励效果,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透景生命在回复中表达,“本次调整后的功绩考核指标能够更精确、更有效地达到激励效果,最大程度地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不过,仍有两个疑问需要透景生命给出答复。其一,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已是2020年12月,此时疫情已发生一年,公司为何未能预见疫情带来的不确定影响;其二,公司提到体外诊断部分省市集摘,早在2019年,四省联盟就启动吻合器集摘,2021年3月四川省将高值医用耗材、低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纳进集摘,此时距透景生命披露股权激励仅隔3个月,作为业内公司难道未能获知些许风声?
同时披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考核期与前次股权激励存在重合
同时,透景生命还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应的公司功绩考核期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以2021年营业收进为基数,2023年至2025年营收增长率触发值分别为18%、36%、55%,目的值分别为65%、106%、157%。
值得注重的是,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与2020年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重合的功绩考核期,即2023年、2024年。
对此,深交所要求透景生命阐明前后两期激励计划中设置的功绩考核指标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透景生命回复表达,2020年激励计划与2023年激励计划均明确了营业收进目的,且2023年激励计划营业收进目的值、触发值均未低于2020年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营业收进目的值、触发值,因此两期激励计划中设置的功绩考核指标不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此外,在激励对象方面,也有三位高管重合,分别为副总经理杨恩环、副总经理兼董秘王小清及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盛晔。2020年的股权激励中,三人获授股份分别为7万份、7万份及9万份,2023年的股权激励中,三人获授股份分别为13万份、13万份及15万份。
2022年功绩达成难度高
不过,尽管透景生命调低了2020年股权激励后两个年度的功绩考核目的,但从其2022年前三季度功绩看,2022年原有的功绩考核指标达成难度并不小。
依据要求,2022年度功绩考核达成触发值为营收7.64亿元,或扣非净利润达到2.48亿元。
目前,透景生命并未披露2022年功绩。前三季度,公司营收5.18亿元,扣非净利润6976.64万元。
若要达成目的,透景生命第四季度的营收要达到2.46亿元,近前三季度总营收的一半,对透景生命来说,难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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