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书院的兴复与嬗变
叶彩霞 吴小元
微信版第1273期
最早郡县没有学校,至宋之中叶诸郡请立学宫,于是学校之设遍及天下。书院之制始于唐朝,若石鼓、岳麓、白鹿、睢阳,名誉很大。自宋及明之时,理学日盛,名儒硕彦所至之处皆立精舍以居之,而建置益广。至清嘉庆时期,各省郡县均设置有书院,鼓士气,振儒风,育英俊之才,赞文明之治,与学校之制相辅而行。
泾邑旧有水西书院,为明代诸儒讲学之所,其后云龙、赤麓、蓝山、震山诸书院相继而兴,可谓极一方之盛。但是因大多抉择山林,地居僻远,士子前往求学多所不便,故创建未久,均即颓废。当时最大的水西书院限于基址无法扩充,云龙书院也已名存而实亡,所以泾邑士绅都很着急:书院之建无邑不有,而泾川为人文渊薮,制独阙如,权今日之急务,未有先于此事者。
两种书院志
一、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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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一年,阳湖赵仁基任泾县知县,治事之暇心念书院一事。原先在雍正初县令李枚曾于学宫之左创三乐书院,后为义学肆业之士研习之所。其基地房舍尚存,然为屋仅十余楹,既无讲堂,又无田产。独其近接学宫,地颇清旷,有峰岚池沼、亭台竹木,学者肆业于此,可以开发性灵,涵养气质;学宫之侧旧有射圃,与义学毗连。其地纵广数亩,可立讲堂、学舍及山长燕息之所,附以义学旧屋,若在此建书院,则规模大备。赵仁基遂与荐绅相商筹建泾川书院,得到士绅们的赞同。
赵仁基首先倡捐养廉银一千二百两,随示谕城乡绅富量力捐输,并设立公局,抉择公平董事职员胡世补等在局收支经理。各绅士踊跃乐输,统计官民先后共捐银二万三千四百余两。该县督同各董事鸠工庀材,于道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兴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工竣,并于泮宫前建立奎光阁两层,重修书院西首乡贤祠一所,计共用工料银一万二百余两。其用剩存银一万三千二百余两,内提出银一万二千五百两易钱发典生息,以为书院岁支经费。此外尚存银七百余两,即为本年春夏二季书院支用之资,其一切事宜拟定规条,悉由本县绅士自行经理,不假吏胥之手。
新建泾川书院地居学宫之左,文昌宫之右。前后五进,第一进大门三间,门两旁竖立碑文并各姓捐输碑记。大门以外左右门楼各一间,前系照壁;第二进讲堂三间,左右两廓六间,为课试诸生列坐之所。壁间有赵仁基题“志学堂”三字,山长胡培翚(字竹村)作《泾川书院志学堂记》,劝诱诸生要立志立经;第三进楼屋上下十间,左右厢房四间,为山长居处之所;第四进享堂三间崇祀七贤,享堂左右楼房上下四间、厢屋四间,为诸生肆业之所;第五进厅楼上下七间,两厢回廊四间,为诸生肄业之所。又傍屋十间,共计房屋六十间。四面围墙量长六十余丈。门庭庖湢齐备。
自嘉庆十三年起相继约请汪孟慈、胡竹村任山长。订立条规,轮班两季挨管,分为三班,上交下接,每年六腊月朔日交班,临期不得推诿。制订的条规约略如下:
一、书院每年二月初旬甄别一次,先期请邑尊出示晓谕,阖邑生童向祀房报名备卷,在考棚扃试两文一诗,邑尊评定甲乙,取内课生监二十名,外课生监二十名,附课生监二十名,内课童生二十名,外课童生二十名,附课童生二十名,出榜后择期开课。
一、所取内外附课生童固凭文艺,但在城及四乡各姓勤学之士皆不乏人,允宜酌量均匀录取,毋俾向隅。
一、在院生童除按课给发膏火外,准自备伙食在院肄业,愿者听之。
一、每年第一次课期拂晓。生童衣冠毕集,县主偕两学老师带领诸生童祀七贤,礼毕再率诸生童谒见山长,礼毕点名教卷。
一、每年除甄别外,议定进课三月、四月、五月、十月每逢初二日均须自来书院,扃试一文一诗,不得领卷出外。三月、四月、五月每逢十六日及十一月初二日定作散课,于一文一诗外增论辩、经解、策赋,不拘一体,其课题试卷着看管书院人先期分送,限半月内缴交汇齐,呈山长评阅,如过半月卷尚未交,不准呈阅,其应得膏火照例扣除。
一、生监童生扃课散课超取,上取花红,一名每次一两,二、三名每次八钱,四、五、六名每次六钱,七、八、九名每次五钱。
一、书院经费除工程用度外,所存钱项若以之置产,丰歉不一,经理为难,恐日久滋弊。今城乡典展较多,议仿社谷桥工发典生息之例,将所存之钱分发各典,按月一分行息。现发各典核实之数七折钱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两,岁可得息七折钱二千二百一十五两二钱,以为岁支经费,其一切款项皆以七折钱支销。
一、各典散处四乡,地方星散,须有汇总之处。今议城典六家随局内司事各班分典,经管每典轮值半年,周而复始,除自领钱生息若干外,其余城乡典息钱皆交值管之典收存,听局中司事按季按月支取各典息钱,以运公用。
二、兴复
咸丰年间,泾川书院毁于兵燹,致学士无地看摩。事关文教,光绪五年(1879)春,端州吴鹗宰泾邑,兴利除弊之余,为培植文教,与洪琴西、吴仁甫等筹复泾川书院。吴鹗首捐百元为倡。当年七月,吴鹗往函洪琴西劝捐,洪捐百金。三隅及马头、纪村、下坊等处乐捐外,洪琴西看察等在金陵,吴仁甫广文等在皖省相继劝捐。最终藉众力集捐万元,先在城内公地建市房四间,又买宣邑西河镇市房两契,编为忠、信两号业,藉租息以供考课,即分回五班值年经理以垂久远。在吴鹗即将离泾之际,诸君将考课、经理开办等举措列立章程,并将已收乐捐名单及建置市房契据请吴鹗审阅。其中考课章程六条,久远经理章程二条,现在应即筹办章程三条,具体内容为:
一、考课宜多也。兵燹后师成甚少,切磋亦难,今兴复泾川书院,阖邑士人即有所看感。多考一课,则士子多做一文;多做一文,即多受一番益。现拟每年定考八课,分为二、三、四、五、七、九、十、十一等月分。每月初十为课期,扃课限本日交卷,散课限五日缴卷,逾限虽佳不录。至二月初十乃每年中之第一课,应仿照各大书院章程,请县尊扃门甄川,其余七课皆做散课,以免奔走而荒学业。其第一次扃课未到者,今仿各大书院章程,头一次补做,散课不给奖赏,待二次散课乃照数给赏,以示区别。如遇院试科年课期酌改。前后每散课卷题奖赏按期来院领取,或托信赖人代领亦可。如院卷不足用,别项卷纸写缴一样取录,惟抄袭陈文及雷同者扣除名字。
一、等第宜分也。现先酌定生卷,如一百本内取超等二十名、特等三十名,余皆置列一等。童卷分上、中、次,取亦照此算,每次统核文卷多少酌量分取。
一、奖赏宜丰也。生卷超等每名大钱二两,特等每名大钱一两,一等前十名大钱五钱。童卷上取每名大钱一两,中取每名大钱五钱,次取前十名大钱二钱。如经费不敷,公酌减成给发。
一、城乡宜均也。我泾地方辽阔,必须同受看摩。今议分为东西南北中五个字号,如三隅人则尽隶于中字号,其各乡则分隶原处,各自分写一字于卷面。每课先将五号中共有若干卷、应取等第若干数摊算开来,每个号中共应摊取超、特等各若干,开单照数分取,然后合五号中所取之文,再凭文酌分名次,合出一榜。每课照刻名录,分贴四乡,并每卷分散一张以资奋勉。五名前文章抄贴院墙,并抄留院中以备摘择汇刻。
一、取录宜公也。每卷面各自加一浮签,上半截各写东西南北中一字,下半截填写姓名。卷到院时揭往浮签,编号登簿送阅,取定甲乙后查对填案,以杜情弊。其主持、出题、阅卷、取录等事,则邑尊一课,学老师一课,绅董酌送先辈夙学一课,每年周而复始。阅卷修金随课酌送,不专请山长,以免冗费。
一、学问宜博也。文章固以取科名诗赋,尤足以征博雅。今于散课内酌添诗赋杂作以徵博学鸿才,另给奖赏,不能者听。
远久经理章程:
一、经理宜分班轮值也。四乡一城各公举正直绅士四人共二十人,每年五人共管,分为四班,轮流接管。倘有出仕及远游者,公酌另举一人代管,倘有私弊,公同换除另举。
一、帐目宜年清年款也。每年终,公同结算出息若干、支用若干、仍存若干,清理明白交与下班接管。如有亏空、弊窦等事,着该班五人公同赔偿,接管之人不得糊涂领受。
现在即应筹办章程三条:
一、已捐宜妥为收储也。城乡捐输尚未酌定收储。今议本年作上下限分两次缴清。先由书院承收给票,存根登簿,以五十元为限,面同封固盖戳,暂寄县库。约五百元以上,专人送交金陵洪琴西先生处托求收存,赶紧通信托买市房,即行支取使用。
一、未捐宜四出劝办也。各乡村已经开写者务将捐簿送院回总,其未捐者待四月初旬即派与四乡熟识之人往各乡协同各首事劝写。至秋间再派练达老成人往江西、汉口、苏、扬等处劝写,随捐随缴,统回金陵。
一、司事宜公举专责也。四乡各举一勤谨正直人,坐局办理各处通信、劝捐、缴捐、收买市房等事务,当勤慎而崇俭省,专任其贵,毋恤浮言。
这些条款或着眼长远,或请求立办,但都内容周全详实,三月二十九日交由泾县知县吴鹗审批后,即由县由局分别移办。诸人一边收买市房,一边招生,并拟于光绪七年四、七、九、十、一等月由本县捐廉,先考四课。自后招收、治理等事宜按此推行。
光绪十一年(1885)洪琴西为泾川书院增订课程:时亲家朱哲臣看察捐一千金于芜湖购屋取息,为书院添课之用。书院向系每月二课,得此为三。又因院课向无诗赋,拟将查怡新号公捐一款拨回书院,专供古学课奖赏,及阅敬等费。
三、更名
光绪三十年(1904)泾县改“泾川书院”,成立“泾川高等小学堂”,实行新学制。
光绪三十一年(1905)全国停止科举后,泾邑公议每年拨洋二百元回泾川高等小学堂,其剩有余赀留作学宫岁修及四乡公事聚议之用。因安徽省提学饬令各县应添设助学公所,并公举劝学总董一名,为全邑教诲学务倡议。
当交班之际城乡齐集,士绅们即就泾川书院改作劝学公所一事公同商酌后赞同。至劝学总董,要求其游历外洋师范毕业、学问全备之人,实不易得。恩贡生郑树恩,贡生吴云锦,候选府经历、附贡生陈树滋,岁贡生、候选训导卫景山,州同衔张承梓,蓝翎世袭云骑尉左嘉璐,五品封职、世袭云骑尉赵锡钢,举人左熊祥,廪生潘璧、卫选芬,监生沈沂昌,附贡生施秉瑞,附生董其德、张景高、沈钟瀛、卫选芬、汪正芳等再四斟酌,觉得惟有附贡生汪源老成持重,品行端方,向来留意学务,在乡间各学堂内力劝改良。今若降格以求,差堪胜任。
汪源,属泾北汪氏,郡庠生,字述先,号鈿生。光绪二年(1876)科试进泮,光绪二十三年(1897)冬月加捐贡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二月十五日候选教谕。
汪源再三谦逊,谓总董实不敢当。众人劝其暂摄其事,倘有才学兼优、足孚众看者,一经举出即行退让。光绪三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上报泾县知县邱某,请求先下照会,使该职汪源奉谕到所,商办一切。至于劝学治理帐目,仍照学宫旧章,城乡轮管。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九日,奉到安徽提学沈为札:委事查学部奏定各省学务官制内载,各厅州县劝学所设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董,选本籍绅衿,年三十以外品行端方,曾经出洋游历或曾习师范者由提学使札派充任,即常驻各厅州县城,由地方官监督办理学务,并以时巡察各乡村市镇学堂,指挥劝诱,力求进取。
又劝学所章程内载,各属州县各于本城择地特设公所一处,为全境学务之总汇,即名曰某处劝学所。又载,劝学所以本地方官为监督,设总董一员,综核各区之事,由县视学兼充。在划分区域劝办小学以期逐渐妥善普及教诲,实为办学第一要义。业经学务处刊刻原奏通行遵照在案。本司历任伊始,又经通饬各州县会同城乡绅耆公同选举。往后兹据泾县申覆前来,查该生留意教诲,乡看素孚,堪以派充泾县视学员及劝学所总董。遇有关于学务要政,随时会同地方官妥筹办理,以为教诲行政之基。合亟札委该生,即便遵照定章分定学区,实力劝办,仍将劝导情形、各区以及学龄儿童名数、已进学未进学者之多少比较,限两月调查清楚造册,呈由地方官核明详报查考。
经庶务兼监印官总务课课员钱振家、候补知县周吉云核对后,附贡生汪源于宣统元年正式上任。
民国17年(1928),在泾川书院原址上正式成立泾县图书馆。庭前东首,新建砖木结构馆屋三间,一间办公,一间躲书,一间阅览,购有图书约二千余册,由县党部委任董集翔为图书馆治理员,阅览室内挂有孙中山遗像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对联,每日读者经常满座。“泾县图书馆”五字招牌,是县党部负责人李觉人往南京请谭延闿书写的。图书馆后因经费不济,治理不善,权势人物借书不还等原因,图书逐慢慢少,读者也相应变少。
(作者叶彩霞系泾县政协文史委副主任、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吴小元系泾县高铁站职工、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