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功绩阐明 暨现金分红阐明会的公告
(上接B70版)
注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状、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因素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额。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决议》。
注2: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进金额的议案》,赞同调整1,000吨高纯半导体素材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进金额,原由本公司在新疆石河子市化工新素材产业园内负责投资建设,调整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负责投资建设,并依据需要将项目投资总额由42,105.00万元调增至55,000.00万元,与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进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2年1月19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素材项目估量于2023年开始逐步投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实现效益。
注4:年产35,000吨多晶项目,承诺项目投产后估量可实现年均营业收进261,188.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产生营业收进827,958.85万元,达到投产后的估量效益。
注5:弥补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进超出承诺投进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进及现金治理收益。
附表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状对比表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状对比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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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 本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素材项目估量于2023年开始逐步投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全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
● 会议召开方式: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直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转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至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阐明会上对投资者普及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3月16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进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15:30-16:30举行2022年度功绩阐明会,就投资者关怀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阐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阐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状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答应的领域内就投资者普及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阐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2、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
3、召开方式: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直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转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阐明会的人员:副董事长徐翔先生、副董事长张龙根先生、独立董事姚毅先生、董事会秘书孙逸铖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施伟先生(如有特殊情状,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状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xjxz@daqo.com,阐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答应的领域内对投资者普及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3-2706066
联系邮箱:xjxz@daq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功绩阐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功绩阐明会的召开情状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9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全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护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状。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120,871,257.3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377,622,863.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137,396,2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94,626,37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2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护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转变,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状。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状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赞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赞同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状,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继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并赞同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足够考虑了公司盈利情状、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继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赞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赞同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状、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重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治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全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和高级治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依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功绩等实际情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领域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治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状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准则
1、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徐广福先生为每年80万元(税前)、董事徐翔先生为每年60万元(税前)、施大峰先生薪酬为每年60万元(税前)、副董事长张龙根先生为每年80万元(税前);董事周强民先生、曹伟先生依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治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曹炼生先生、姚毅先生、袁渊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准则为每年20万元(税前)。
3、监事:监事张吉良先生、李衡女士、管世鸿先生依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治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4、高级治理人员:高级治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治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监事、高级治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董事及高级治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状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赞同公司关于2023年董事及高级治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并赞同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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