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喜欢我,为什么是失忆大结局分析
我听说你喜欢我。大结局已经播出了。对宁钱智来说,他失往了记忆,然后又在非洲相遇了。很多朋友喷狗血,我自己也喷狗血。但是仔细想想。为什么?小二曾经说过,宁钱智对刘铮短缺初恋。对阮柳政来说只是初恋吗?我不这么认为。慢慢听我说。或许听我说完。我不觉得狗血和烂尾巴。 要说这个,就得说他忘了谁。他忘记了他的父亲,因为他从小受到创伤,他忘记了他的初恋。因为给他的感情造成的创伤,他忘记了自己最爱的刘铮,因为宁让他对刘铮造成的侵害有负罪感,他一直在弥补,从让她参与课题组,为红包背黑锅就可以看出来。忘了儿子宁愿想,因为他宁愿随时死往,他也接受不了,还不如忘了。这可以阐明我们心理学里的过往(我是使专心理学出身[呲牙]) 那么宁现在是谁呢?这时,宁钱智只记得他的母亲。因此,此时的宁就是他刚上大学时的宁。此时的宁是一个懂得爱的人,也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他在大学时也喜欢参与体育运动。他天天跑步一小时,时不时和朋友打篮球。
董也很关怀她的初恋。让别人扰乱了卫生,把婚房布置得让董大食一惊。亲自安顿婚纱照,一切都征求董的意见。为了替董改变许多问题,这是董在化妆舞会上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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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对阮柳政来说就不同了。我什么都不在乎,比如婚纱照,婚房什么的。那么他爱阮吗?是爱,不是爱。可能感情侵害更严重,无法深爱。即使我在电影院求婚,也不是真心的,也花了钱。医院天台说,六年多前她爱放风筝,后来她抉择了分手。为什么?后来他和小二说,一个女生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阐明还是没有结婚的信息。
年轻父母的离异,从小到大的初恋董的离开,侵害了一切。所以我们不敢往爱,这是我们心理自卑的一种表现。表现越强,自尊越低(参考闻名心理学家阿德勒的理论)。 现在失忆的宁,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没有父亲侵害,没有初恋记忆的人。阮是他的初恋,也是他的“董”。我这里已经引用了董的话。这不是董的替代品,而是宁将是阮的真正爱人。这段初恋是给阮的,也是对宁本人的一种补偿。
最后,至于宁钱智是否恢复了记忆,我个人倾向于认为他已经恢复了记忆。因为当他说出第二个秘密的时候,他能看到的只有他和阮从大学开始熟悉,然后离婚后再熟悉再恋爱的画面。宁对阮说,听说你喜欢我,这个秘密是在大学图书馆里讲的。所以只有阮柳政宁之谦和那些学生知道。大亚医院只知道他们是夫妻。听说你喜欢我这句话,这是只在大学图书馆的秘密。于是宁此时恢复了记忆,而只有阮的记忆得到了恢复。
我这么分析的时候,是不是觉得狗血的朋友们感觉好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