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3“惠购湖北”消费券3月16日起投放!
湖北消费券来了!
下周四(3月16日)起
今年第一轮“惠购湖北”消费券
分3批投放,总额5亿元
核心要点如下:
一、投放批次和使用时间
第一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二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三批消费券于2023年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二、消费券面额、核销门槛及使用场景
本轮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核销门槛设置为面额4倍,即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一)商场券:50元、80元、120元(200-50)(320-80)(480-120),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20元、50元、80元
(80-20)(200-50)(320-80)
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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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餐饮券:30元、60元、100元(120-30)(240-60)(400-100),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三、发券平台
本轮消费券由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及抖音六家平台发放,前四家发放所有券种,后两家仅发放超市券、餐饮券。支付宝不参与发放。
商场券:云闪付 微信 美团 翼支付
超市券:云闪付 微信 美团 翼支付 建行生活 抖音
餐饮券:云闪付 微信 美团 翼支付 建行生活 抖音
四、夺券用券规则
夺券时,每人每批次在同一平台最多只能夺领1张消费券;
用券时,省内消费者在哪里夺券就在哪里核销,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退货时,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
2023年3月12日
为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稳增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厅定于3月16日开始投放总额5亿元的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以下简称本轮消费券),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放批次及投放时间
本轮消费券共投放3个批次。其中:
第一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二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三批消费券于2023年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二、投放形式、申领方式及投放对象
按照高效、便利、安全并兼顾大多数人群的原则,本轮消费券将通过指定服务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使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夺券的方式领取。
本轮消费券面向省内消费者(指夺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领域内的人员,下同)发放,用于夺券者本人在夺券所在市州区域内(含所辖县、市、区,下同)活动指定线下零售、餐饮商户使用。
三、消费券类别、券面额度及使用场景
本轮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包括5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饮券:包括30元、60元、10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本轮消费券活动期间,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四、服务平台及发券种类
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抖音6个平台为本轮消费券托付发放平台。其中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4个平台发放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消费券,建行生活、抖音2个平台发放超市券、餐饮券两种消费券。
五、活动规则
(一)领取。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依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指定服务平台使用程序(APP)上夺领本市州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夺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场、超市、餐饮三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夺领,即每人每批次在同一平台最多只能夺领1张消费券。
(二)使用。
1.地点。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夺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时间。活动期间,消费者夺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个自然日午夜24时,逾期作废。如3月16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3.核销门槛。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
4.退货。本次消费券活动消费者夺领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状,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六、商家要求
所有参与本轮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须称心以下条件:
(一)属于商场、超市、餐饮零售行业类别领域,在湖北省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门店。
(二)一个商家限适用一种类型消费券。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领域的企业,按其在各服务平台备注的行业类别仅适用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三)支持线上平台支付。
(四)无不良笔录。参与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核销活动的商户应无不良信用笔录,在近几年湖北消费券活动中应无违规行为。
商户是否可以参与消费券核销活动,以各服务平台的商户行业标签为准,由服务平台认定。商户因行业标签不符导致无法参与活动而产生异议,可直接向各服务平台咨询协商(各服务平台咨询电话附后)。
七、风险管控
所有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商户应依法依规领用和核销消费券。活动期间,商户如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扬、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查处;个人、机构如涉嫌软件套夺及刷单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使用环境,一经发现,将取缔该消费者、商户参与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资格,情状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查,追究相应责任。
八、服务平台客服电话
云闪付:95516
微信:95017
美团:4006170100
翼支付:95106
建行生活:95533
抖音:4001566000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商务厅、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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