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合格!广东省生产企业不合格率最高
1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治理总局发布通报,在2022年组织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行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共抽查了262家企业生产的295批次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6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1.0%。
电动自行车方面,本次抽查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防火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除制动性能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出现不合格。
在抽查检验的195家企业生产的195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4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5%,较上次抽查下降4.4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天津市、江苏省、广东省的生产企业,其中,广东省生产企业的不合格率最高,为28.6%。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掌握不严厉,出厂检验不到位,存在车速超准则要求、无提示音、少装错装零部件等现象;二是生产企业使用的零部件一致性不好,同一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差异。
电动自行车电池方面,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低温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短路、过放电等19个项目。
其中,铅酸蓄电池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低温容量、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产品主要在2hr容量、I2(A)放电、过充电、短路保护、低温放电、壳体阻燃性、放电过流保护等项目上不合格。
在抽查检验的67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2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2.0%。在产业集聚区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的生产企业中,广东省生产企业的抽查不合格率远高于其他两省,为73.3%。
经技术机构分析,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产品实际容量达不到标称额定容量;二是要害生产工艺、要害原素材及要害部件质量掌握不严厉。
此外,跟踪抽查展示,上次抽查到的24家不合格企业中,本次仍有7家不合格。
产品行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图源|国家市场监督治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治理总局指出,针对本次产品行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处理,开展质量专项治理和跟踪监管,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行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加强质量技术帮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行量法》《产品行量监督抽查治理暂行方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治理。结果处理情状要及时录进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状。
九派财经记者黄梦琪
【来源:九派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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