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读了让人热血沸腾的一首诗,再现大唐男子的热血与豪气,读了心血澎湃
大唐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最鼎盛时期,它的繁华不仅仅体现在辽阔的疆域上,也不仅仅体现在具有压倒性优势的经济上,它还体现在包罗万象的文化之上。
在这包罗万象的大唐文化中,唐诗便是这繁华文化中最耀眼的一种。在唐诗中,我们看得到那个时代的人们飞扬的个性,看得到那个时代桀骜不驯的灵魂,看得到那个时代我们古人自信的精神风貌与昂扬的斗志,让我们在今天仍然觉得有文化上的自信。
在繁华的大唐诗歌中,群星璀璨,而说起“诗佛”王维,无数人推崇备至,他作为山水田园诗派的代表,诗风自然与其他诗人的诗风大不相同。但是,在王维的诗中,除了那些令人至今令人拍案喊绝的田园山水诗之外,他还有让很多人推崇备至的边塞诗。
王维的边塞诗与大唐边塞诗人的边塞诗有所区别,大唐的边塞诗总的来说:体现了大唐开疆拓土的强大,体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精神风貌,更体现古人不屈的血性和进取的精神。
在大唐无数的边塞诗中,有常年征战在外的凄苦,有征人与闺中思妇的离愁,有血洒疆场的悲壮,有“无定河边骨”的惨烈。然而,最让人赞颂和神往的还是建功立业的疆场。
在这些流后世的经典的边塞诗中,每一首都激励着无数的大唐男儿,每一首都都体现了大唐将士前赴后继,保家卫国的不朽精神,每一首都激励着大唐男儿建立不世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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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王维的边塞诗,除了与大唐边塞诗有共性以外,他还体现了边塞奇异的自然风景,体现了诗人想要表达的一种理想,写得大气磅礴,写得新奇潇洒。
王维作为大唐最优异的诗人之一,在他的边塞诗中,你看得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悲壮苍凉,你看得到“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雄壮霸气,你也感受得到王维诗中铮铮铁骨和最强的男儿血性。
而说起王维诗中最强的男儿血性,还要数他的《少年行四首》最具有代表性了,全诗如下:
其一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其二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其三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群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其四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这《少年行四首》体现了古人的豪情万丈,体现了古人的慷慨悲壮,读来令人热血沸腾,令人惊异。而在《少年行四首》中,又以其中的第二首最为有血性,我们且来看看《少年行四首》的其二,其诗如下:
少年行四首
唐·王维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少年行四首》赏析:
《少年行四首》是王维描写豪侠少年的一组组诗,它分别从不同的四个方面,描绘了少年豪侠慷慨激昂,为国赴难的英雄形象,每一篇都很出色,每一篇都让人心潮澎湃,而且这四首诗既可以独立存在,又能构成一个完全的壮丽诗篇。
在这四首诗中,其中的第二首讲述了一个英俊潇洒,虎背熊腰,膂力过人,武艺高强的少年英雄,他出身高贵,因为勇武过人而被选在皇帝的身边作禁军侍卫的军官,而且前不久刚刚跟随像霍往病这样的猛将出征平定边关。
征战边关,有谁会不知道其中的辛劳反常呢?但是作为一个有血性的大唐男儿来说,不能往远远的边关建功立业,那才是一种难以言表的痛苦,而若能够征战疆场,保护边关,纵然战死沙场,那也还留下侠骨芬芳,流芳百世,英名永存。
在这首诗的首句“出身仕汉羽林郎”中的“羽林郎”是汉代禁卫军的军官名,掌管皇宫的侍卫,经常是世家大族的子弟才行,而且还要武艺精湛,能力与才华出众,对皇帝忠心耿耿的人才能够担任。而在这里,“羽林郎”则是指本诗中的少年英雄。
而第二句“初随骠骑战渔阳”中的“骠骑”是指霍往病,因为霍往病曾经担任汉朝的骠骑将军。他大战匈奴时勇猛无敌,舍生忘死,勇猛无畏,因此,虽然他仅仅活了24岁,却已经有了七年的从军生涯,更是给了匈奴很大的重创,最终使得“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霍往病也因此两次功冠全军,仅仅19岁就被封为骠骑大将军,成为了古今仰慕的西汉名将。
“战渔阳”是指霍往病曾经与匈奴交战的地方,渔阳是古幽州,在今天的河北蓟县一带,它也是汉朝与匈奴交战最为猛烈的地方。在这里,诗人使用“初随骠骑战渔阳”一句,是代指少年英雄跟随像霍往病那样的千古名将出征大战,暗指战争的猛烈与恶劣,表明了战争的危急程度,从而侧面渲染了英雄出场的不凡。而前面所说的汉朝,其实也是借指当时的唐朝。
在诗的第三句中,以“边庭苦”描写了自古以来边疆的保护的辛劳,而且,除了辛劳不算,还可能时时面临大战,甚至是面临抛头颅洒热血的危急场面。然而诗人以“孰知不向边庭苦”一句以反问的语气,侧面描写边疆虽苦,世人皆知,但是,一旦边疆告急,国家有危,谁会“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回呢?”毫无疑问,王维诗中的那具有大无畏精神的无数少年英雄就会慷慨奔赴硝烟四起的战场,为国家而战,直至消亡来犯之敌。
最后的一句“纵死犹闻侠骨香”,是把全诗推向高潮的点睛之笔,也是全诗读来最让人热血沸腾的要害之处,更是一种浪漫主义与英雄主义相结合的理想。能够在沙场建功立业,保护边疆,保护家国,那再好不过。如若不能建功立业,那么就算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也是侠之大者,把一切都奉献给了国家,把最美的芬芳留在尘世之间,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忠义的英雄呢?
抱着这样的理想信心,那世间男儿,有谁还会惧怕沙场的危急?有谁还会恐惧死亡,埋骨他乡?如此一来,家国可保,正义可留,和平亦有保障。从而体现了大唐少年英雄的慷慨雄壮,也体现了大唐对英雄的无限崇敬。
因此,你可以说,王昌龄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霸气无比,也可以陆游“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进梦来”最为关怀国事,更可以说戴叔伦的“愿得此身长报国”最是让人激动,但是个人觉得王维的这首《少年行》最为有血性,读来让人最为热血澎湃。
一首诗读完,让人心潮澎湃,激情如火,一颗心都早已飞往了那古时候黄沙万里的边疆,飞往了那战马嘶喊的古战场,飞往了那杀声震天的战斗场面。
在大唐的边塞诗人中,可能无数人喜欢高适、王昌龄、岑参、王之涣等四大边塞诗人的诗。而王维的诗,在很多读者的面前,可能觉得王维的诗主要是田园山水诗,这些山水田园诗,还掺杂了诗人对人生体悟的禅理,体现了王维山水田园诗的特殊特征。
然而,在王维为数极少的边塞诗中,就如这首《少年行》一样,却有着雄浑遒劲之风,体现了一种男儿的雄健与血性,也体现了一种少年英雄的浪漫与悲壮情怀,更表现一种大唐时盛行的个人英雄主义。
对此,也喜欢品读唐诗的您,对王维的这首布满了血性的唐诗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和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神评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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