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报告数量增长133%,省检察院公布往年下半年“有问必录”落实情状
2月7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布往年下半年笔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状。数据展示:2022年下半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笔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204件,其中省检察院填报138件,占比2.22%;市级检察院填报1194件,占比19.25%;基层检察院填报4872件,占比78.53%。
从笔录报告数量看,较上年同期增加133%,表明检察人员落实“有问必录”更加自觉,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取得明显成效。
从笔录报告内容看,填报了解案事件进展、依法监督检察工作、反映检察履职情状共5688件,占比91.68%;填报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361件,占比5.82%;填报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155件,占比2.50%,请托说情不正之风继续得到整治。
从笔录报告对象看,检察人员被填报641件,占比10.33%;非检察人员被填报5563件,占比89.67%。检察人员严厉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内部共识不断巩固,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继续向好。
【延伸】
1.关于“有问必录”
2019年8月23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笔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法》,规定检察人员碰到其他人过问有关案件办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等事项都需要填报,但职责领域内的询问除外。这项制度在检察系统被称为“有问必录”。
2.关于“三个规定”
2015年,为防止干预司法,中办、国办、中心政法委、“两高三部”等部门已出台过3个制度性文件,简称“三个规定”。
其中,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笔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着眼从体制内领导干部层面构建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的防火墙。
中心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笔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着眼从司法机关内部建立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的高压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着眼从司法机关外部角度,对司法办案人员经常接触交往的对象,如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及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进行规范。
【记者】孟健
【通讯员】粤检宣
【作者】 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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