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重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去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摘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掌握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治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责编:徐婷
编辑:陈丽琴
重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去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摘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掌握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治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责编:徐婷
编辑: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