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下月8日起实施“乙类乙管”
国家卫健委26日晚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去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摘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掌握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治理。
(总台央视记者 史迎春)
国家卫健委26日晚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去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摘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掌握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治理。
(总台央视记者 史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