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见义勇为,与食霸王餐老汉理论被捅死,店家却称他耍威风该死
四川自贡,59岁无业男子邓冰,想赊欠111元餐费,和面馆老板娘发生争执,沈梦和女朋友正好来此,禁止其食霸王餐行为,却被邓冰捅死,事后家人找面馆赔偿,面馆却说:他多管闲事,想在女友面前耍威风!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2020年10月19日凌晨3时许,正在睡梦中的陈莉,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拿起手机一看,是儿子女友小慧打来的电话:阿姨,快点来医院,沈梦被人捅了!
陈莉瞬间睡意全无,赶紧打车前往医院,等她赶到时,沈梦已经生命垂危,看到母亲到来,沈梦使出全身力气,想要好好说说话。
可由于伤势过重,经过医护人员1个多小时奋力夺救,沈梦还是不幸身亡,尸检结果展示,沈梦被人用单刃锐器捅刺,致肝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究竟是谁,要对他下此毒手?
陈莉感觉不可思议,儿子还不到30岁,就这样死于非命,她决心找出真相。
沈梦出生于1991年,在当地一家歌厅上班,过着昼伏夜出、日夜颠倒的生活,一般晚上18时上班,次日凌晨2时下班,中间8个多小时没有东西食。
事发当天,沈梦加班到凌晨3时许,肚中饥饿难耐,于是带着女友小慧,往四周食夜宵,大多数店都已关门,只有一家临街面馆还开着,没想到会丧命于此。
沈梦进进面馆后,到底发生了什么?陈莉誓要查明真相,可面馆却讳莫如深,于是她追求警方扶助,要求查看事发当晚视频画面。
监控展示,凌晨3时30分,两名男子在面馆门口说话,一人是沈梦,还有一名黑衣男子,沈梦朝黑衣男子挥了挥手后,男子居然掏出刀子,朝他腰部捅了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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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完以后,黑衣男子迅速逃跑,面馆工作人员察觉反常后,赶紧往追,却被男子走脱。
黑衣男子是谁?为何要捅沈梦?难道两人有仇?
依据监控视频和面馆老板娘供述,当晚12时许,黑衣男子和几个朋友来食饭,中途有2人离开,一直到凌晨2时,黑衣男子才食完。
老板娘算完账,一共111元,可等她要求结账时,黑衣男却说没钱,询问是否可以赊账,老板娘以小本生意为由,不赞同对方赊账,两人发生猛烈争吵。
恰好此时,沈梦带着女友来食面,女友点面时,沈梦围看两人争吵,弄清事情缘由后,沈梦对男子说道:食面却不给钱,我都看不下往。
黑衣男子回击:关你球事!多管闲事!
两个大男人有动手的迹象,女友点完面后,和面馆服务员一起拉走沈梦,没想到之后会酿成悲剧。
案发后,警方对黑衣男进行调查,很快得知他的身份,男子名喊邓冰,自贡本地人,时年59岁,离异多年,居无定所,无业游民,一直靠食低保生活。
在捅刺沈梦前不久,邓冰曾用镰刀砍伤他人,警方一直在找他,这边还没破案,他又捅死沈梦,可以说是穷凶极恶。
据在场人员说,当晚邓冰请客食饭,一共消费111元,邓冰想赊账,老板娘不赞同,之前就有一位大爷,持棍子要求邓冰结账,老板娘儿子怕出事,赶紧劝开大爷
后来朋友提出,等明天让自己老婆来付钱,由于双方熟悉,老板娘表达赞同,正好沈梦此时进来,因恐惧邓冰赖账,拉住他不让走。
得知双方协商一致后,沈梦挥手让邓冰走,没想到会招来对方致命一刀!
案发当天邓冰即宣告落网,事情真相很快水落石出,其持刀捅刺沈梦腰部一刀,之后扬长而往,主看上具有侵害有意,客看上造成他人死亡结果,构成有意侵害罪(致人死亡)。
依据《刑法》第234条,有意侵害致人死亡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由于邓冰还有其他恶行,于2021年8月,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同时法院还判决,邓冰应赔偿死者家属3.7万元补偿金,可邓冰却身无分文,这笔钱陈莉多番讨要无果,最后还是国家给予其司法救助金。
沈梦死后,陈莉认为,儿子是因见义勇为遭遇不幸,她期看得到社会认可,然而面馆的表现,却让她十分失看,面馆对沈梦的行为,公开表达不领情,不仅没上一炷香,也不愿赔一分钱。
面馆方面认为,沈梦之所以禁止邓冰,纯粹是想在女友面前耍威风,自己本来已经和邓冰谈好次日付钱,沈梦却多管闲事,酿成苦果只能自己承担。
陈莉怒将面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己方3万元,法院会如何判决?
依据《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侵权人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为鼓励见义勇为者,本条规定受益人具有一定补偿责任,但前提是要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本案中,若认定沈梦是见义勇为,面馆作为受益人,一般情状下,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但由于邓冰无力承担民事责任,面馆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见义勇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沈梦拉住邓冰时,他与面馆已经达成协议,沈梦因阻止邓冰离往而被捅死,不符合见义勇为的条件,因此面馆无需补偿3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面馆是否该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