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图慎点! “异宠”不宜宠
“异宠”不宜宠
中心一号文件首提“异宠”
“神异动物”种类过千,风险日益增大
2023年中心一号文件,首次将“异宠”写进文件,明确指出:“严厉打击非法引进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进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治理。”为什么聚焦三农的一号文件会关注“异宠”?实际上,部分以“异宠”为名,流进国内的动物,远的有巴西龟、清道夫,近的有非洲大蜗牛、鳄雀鳝,均是实际意义上的进侵物种,可能或已经给国内生态系统乃至农业生产造成不小的麻烦。
在我国,“异宠”饲养规模究竟多大?“异宠”饲养火热的背后,又隐躲着怎样的风险?
01
? 什么是“异宠” ?
“异宠”:即另类宠物,主要是一些外形奇异,并不多见的怪异动、植物。这其中以节肢动物、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啮齿类小动物为主,偶然也会出现一些小型的哺乳类动物。
“异宠”最先出现于欧美和日本,之后进进港澳台地区,近年逐步进进大陆市场,打破了宠物市场的传统格局,成为年轻人喜好的新宠。
02
? “异宠”的分类 ?
1
节肢动物类
蜘蛛、蜈蚣、蝎子、蚂蚁、螳螂、竹节虫、蝴蝶等
2
爬行动物类
蛇、蜥蜴、龟、鳄鱼等
3
两栖动物类
蛙、蟾蜍、蝾螈等
4
水生动物类
海星、海葵、虾、海螺、水母、借居蟹、巨骨舌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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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哺乳动物类
仓鼠、垂耳兔、赤狐、雪貂、猴、羊驼等
6
植物类
食虫植物等
7
其他类
蜗牛、科尔鸭等
03
? “异宠”风险知多少 ?
1
? 危害人类健康 ?
(1)部分“异宠”未经过驯化,仍具有进攻性,对饲养者的 生命安全存在潜在威逼。
(2)部分“异宠” 自身携带的寄生虫、细菌和病毒,可能给饲养者带来 健康风险。截至目前已知的大约200种人畜共患病中,至少有70种与“异宠”有关,例如沙门氏菌、鹦鹉热感染等。
2
? 危害生态安全 ?
非法引进“异宠”的行为也极易造成外来物种进侵。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遭受外来进侵物种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异宠”被放弃、放生或逃逸,使本土生物多样性深受其害,常见的巴西红耳龟就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全球最危急的100个进侵物种之一。
3
? 危害宝贵濒危野生动物 ?
“异宠”贸易已经成为野生动物的威逼之一,售卖的“异宠”中不乏有非法进境的外来生物。消费者假如购买了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即便是作为宠物饲养,也 涉嫌构成危害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04
? 法律法规须谨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实。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及其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的,进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并接受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 未经检疫的,不得携带进境。
《外来进侵物种治理方法》
第十条 因品种培植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海关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就引进物种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经评估有进侵风险的,不予许可进境。
05
? 海关在行动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 “加强生物安全治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全面启动 跨境电商寄递“异宠”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异宠”的监管力度,聚焦非贸渠道外来物种防控,构建外来进侵生物防控屏障,进一步加大跨境电商、寄递等渠道的查发力度,保持打击走私犯罪等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022年,我国 海关查获“异宠”111种、7311只,切实保护国门生物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跨境电商寄递“异宠”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跨境电商寄递“异宠”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 / 济南机场海关
审核 / 动植物检疫处
监制 / 张丽媛
审校 / 张玉琪
编辑 / 梁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