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两类儿童重点救助,湖南推进对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协作机制
3月24日,湖南省市两级检察院、妇联共同签署对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芳出席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提名人选黄劲,省妇联副主席周荣,率各市州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各市州妇联分管权益工作副主席共同签署《对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协作协议》。
据了解,省检察院与省妇联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对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司法救助协作协议,在救助对象、救助措施等方面体现了湖南工作特色。
新增两类儿童为重点救助对象
扩展救助领域。在进进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五类困难妇女的基础上,增加两类困难儿童为重点救助对象,即遭受家庭暴力、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儿童和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儿童。
开通绿色通道。因遭受人身侵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困难妇女儿童,全省各级女童保护中心移送的应当给予司法救助的困难儿童,检察机关可以先行救助,救助后补办相关手续。
开展多元帮扶。在多元化救助措施外,对出现心理创伤或者精神损害的妇女儿童,应协调实施心理治疗和社工专业服务。对被救助妇女培育的在校就读子女纳进“检爱”计划,给予教诲帮扶。
建立联席机制。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状、交换工作意见、研究对重点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措施。对救助的重点困难妇女儿童应当建立联合回访机制,动态跟踪救助和帮扶措施落实情状,确保救助帮扶效果。
高度重视救助热线并及时处置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要加强沟通、亲昵协作,扶助解决困难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通过信访、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12338妇女维权服务公益热线来电等渠道集来的救助线索。及时开展基层走访关爱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助学帮困等慈善项目情状,发现救助重点对象线索,及时研判处置。
尚未建立救助协作机制的地方,应尽快建立、加强协作会商;已经建立的地方,要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多元帮扶协调机制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美配套措施,畅通工作渠道,确保救助效果。
据了解,湖南2022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00余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660.89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的案件数位全国前列。
潇湘晨报记者曾羽璇 通讯员曾晶 姚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