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实施条例严禁危害古茶树行为
记者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30条,聚焦树龄在100年以上野生茶树和培植型茶树保护、治理、研究和利用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古茶树种质资源、生长治理、环境保护、移植、利用、死亡等全周期科学保护作出规定。
云南是世界茶树起源地和种质资源多样性中心,古茶树资源丰盛。据初步调查统计,云南省集中连片分布的古茶树约有67万亩、2000万株。云南省的野生茶树群落、野生茶树以及古茶园、古茶树不仅是茶树原产地、茶树驯化和规模化种植发源地的“活化石”,也是未来茶叶发展的重要种质资源库,是极为宝贵、特殊的生物资源和茶文化资源。
云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谢晖说,随着古树茶价值的不断提升,古茶树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破坏古茶树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古茶树的正常生长和古茶园生态系统,严厉保护与科学利用形势十分严酷。制定《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旨在引导公众提升保护古茶树意识,压实政府和相关部门保护古茶树资源的责任,规范古茶树资源科学治理和合理利用,从源头上保护和提升古树茶品行,助推云南茶产业提质增效。
条例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对加强规划、编制保护专项规划、资源调查登记、保护领域划定、保护标志设置、动态监测、生态修复、种质资源保护等作出具体规定。条例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依法建立古茶树种质资源库、资源圃、繁育基地、基因库,开展古茶树种质资源研究利用,培植新优茶树品种。条例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树等6种危害古茶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同时也禁止境外机构和个人摘集或者收购古茶树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种植素材或繁育素材。(记者 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