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宿迁,这次要“干票大的”...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部省共建成果,加快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足够激发生态环境工作创新活力,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十佳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在优推优选基础上,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2022年度“十佳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案例”。
徐州、宿迁两市跨区域协同出台《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成功进选。
01
创新开展“绿票”交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宿迁市)
02
探索开放式隧道尾气治理、建设绿色生态隧道新模式(南京市)
03
基于自然生态保护的解决方案成为“中国样本”(盐城市)
04
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试点(南通市)
05
建设消夏湾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加快改良水环境质量(苏州市)
06
推动排污许可与移动执法衔接试点(常州市)
07
跨区域协同出台《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徐州市 宿迁市)
08
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锡山模式”(无锡市)
09
挂职生态副县长、副镇长 助力绿色高质发展(连云港市)
10
积极建设打造绿色低碳景区的实践样板(扬州市)
展开全文
2022年 7月29日,《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获得批准。同时,《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也获得批准。往年11月1日起 《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晰了各个部门职责,禁止了圈圩养殖、随意摘伐等13类行为,最大亮点是徐州和宿迁开展跨行政区域立法协作,共护一湖碧水。
骆马湖横跨宿迁、徐州两市,是两地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节点,涉及人数众多,地位至关重要。该《条例》与《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由徐州、宿迁两地同步起草、同步制定、同步发布、同步实施,这是省内首个生态环境领域协同立法项目,也是徐州市首次正式与淮海经济区其他城市开展协同立法。
淼淼骆马湖,是全国第七大、全省第四大淡水湖,水域总面积395平方公里,其中110平方公里在徐州新沂,是新沂人民的“母亲湖”,也是徐、宿两地人民共同的饮用水水源地。
她有着浇灌、调洪、航运和水产之利,是江苏省认定的苏北水上湿地保护区,是南水北调的重要中转站,也是江淮生态大走廊的生态绿心,其生态区位价值与资源优势不言而喻。
保护骆马湖,徐州的脚步一直未曾停歇。
2015年禁止摘砂,骆马湖重现银鱼鱼汛;
2018年清退网围、网箱养鱼,骆马湖水质逐年提升。
2020年,“骆马湖一号”驶进湖中,接收、储存、转运船舶污染物,力争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2021年开始十年禁捕,休养生息,一代渔民们用转身退出的方式,守护着碧水蓝天。
2022年,骆马湖出进湖河道生态整治、骆马湖退圩还湖被列进全国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其中的骆马湖退圩还湖工程,实施总面积49.501平方千米,其中清退圈圩面积约3852.2公顷,恢复自由水面约3072.2公顷,生态修复面积300公顷,将让骆马湖重焕生气,实现“绿色转身”,带来防洪、调蓄、生态、经济等多方面效益。
长期以来,骆马湖因治理层级多、治理事项多,亟需一部为它量身订做的法规。“多头治理”一直是骆马湖面临的难题。而《条例》进一步明晰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齐心协力共治骆马湖。
《条例》共分七章、四十四条,对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监管等进行了详尽规范,对在湖区偷排、漏排水污染物,设置住家船,圈圩养殖等行为加以禁止,往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条例》同时明确了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区域的领域,包括骆马湖湖区(含水体、湖中岛、湖滩地、堤防及护堤地)以及邳州市、新沂市区域内进湖河流上溯十公里领域内汇水区。
骆马湖不仅是新沂人民的母亲湖,也是徐州市区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徐州市民饮的水,每年有2亿多吨来自骆马湖。《条例》出台后,对骆马湖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更加有法可依。
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位于新沂市窑湾镇,取水口位于骆马湖内2.1千米处,保护区是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2500米的圆形水域和陆域领域,总面积19.63平方千米,是徐州市第二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该水源地2016年9月投进使用,徐州市民之后便饮上了骆马湖的优质原水。随着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全面实施,我市用水量不断加大,2021年骆马湖窑湾水源地总计供水2.21亿吨,现在天天实际供水量约70万吨,2022年全年供水量达2.5亿吨左右。
新出台的《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强骆马湖水源地建设和安全监管,禁止乘船、筏、艇等进进水体垂钓或者在禁钓区垂钓,并要求政府划定禁钓区。非法摘砂、圈圩养殖、无序开发等历史遗留问题就有了更多规范和约束,能够有效避免反弹。
对于这片“母亲湖”,《条例》还要求“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领域内做好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作,并鼓励相关村(居)民委员会将骆马湖水环境保护事项纳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自觉参与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各级河长湖长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骆马湖水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共饮一湖水,爱湖护湖人人有责。
徐、宿两地虽山水相连,生态环境一体,但两座城市围绕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在资源禀赋、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保护方法、执行准则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要守护好一湖碧水,区域协作势在必行。于是,“区域协同”成为《条例》的最大亮点。
2020年末,徐州、宿迁两市就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达成共识。2021年10月,两地印发《协同立法会议纪要》,同步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条例》初审后,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多次座谈、调研,征求了沂沭泗治理局、省生态环境厅、骆马湖渔业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流域和省属治理单位意见。为保证与宿迁市在制度设计和法规文本上的一致性,徐州与宿迁方面还多次召开协同会议,共同修改完美《条例》文本。往年6月,两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同步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往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时批准了《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和《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区域协同立法是《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的特色,作为一种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产生的立法形式,有利于解决因行政区划而形不成政策制度合力的问题。为形成区域政策制度合力,《条例》按照明确区域、完美机制、细化规范、强化保护、推动协作的构思来构建骆马湖水环境保护规范体系。
依据《条例》,两市将以“联合湖长制”为挠手,摘取联席会议、联合监测、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分享监测数据、适用协调统一的执法程序、裁量基准和处罚准则;针对水环境治理中共同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在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航道污染等各方面规定具体实在的措施;与流域治理机构、省属机构有效衔接,保障水资源合理使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引进“建设生态护岸、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等理念措施,从而推动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作迈上区域协同、全方位治理的新台阶。
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立法是重头戏。区域协调发展,更需要通过立法来引领和推动。两地立法部门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围绕区域发展战术和特征开展协同立法,共同研究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推动区域资源和优势整合,搜集政策制度合力,形成公平、协调、开放、共赢的发展格局,协同立法的成果正在显现。
来源:江苏生态 生态徐州 徐州发布
▶ 今年徐州2条地铁线将实现“洞通”!
▶ 最新征地信息来了!涉及徐州这些地方……
▶ 徐州轨交S4号线“狂飙”进皖!徐萧淮一体进一步加强!
▶ 徐州这些地方进选“省级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