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4月3日起,北京机动车尾号限行轮换
中新经纬3月27日电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27日通告,北京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4月3日至2024年3月31日,陆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治理措施。
截图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
通告展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心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心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领域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通告表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领域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治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领域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通告明确,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暂时号牌)分为五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治理,下同);
(二)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通告还明确,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暂时进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