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关于规范圐圙步行街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的通告
广大市民、沿街门店:
为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规范圐圙步行街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规范圐圙步行街交通秩序,县住建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圐圙步行街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请广大市民自觉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圐圙停车场原印刷厂),做到停车进位。
2.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门店要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对门前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包括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要督促车主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内。
3.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共同配合规范圐圙步行街交通秩序,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暂扣、挈移、处罚。
4.本通告从即日起实施,看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共同配合、相互转告,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出自己应有的奉献。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治理局
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