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禁止机动车喊喇叭
日前,为切实掌握交通噪声污染,改良城市交通环境,深圳交警发布通告,天天0时至24时,在全市领域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喊喇叭。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施行。
天天0时至24时,在全市领域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喊喇叭。依据相关法规,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状时,可以喊喇叭示意,其他情状则不应“乱喊喇叭”。
需要注重的是,驾驶机动车如在禁止喊喇叭区域、路段喊喇叭的,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本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喊笛是为提醒车辆行人小心,而非宣泄不满情绪,影响他人情绪、造成噪声污染,请文明驾车勿乱喊笛。
邓子良 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