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原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
依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方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3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2023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奖项包括:
(一)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优异科技成果奖
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技术发明奖
2.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进取奖
(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优异科技人才奖
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优异科技人才奖
2.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优异青年科技人才奖
(三)创新团队奖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创新团队奖(零部件)
二、提名渠道和要求
(一)优异科技成果奖和优异科技人才奖
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可提名本单位及各子公司单位项目或人才,独立提名,提名奖励类别和提名数量不限;
2.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各分支机构仅可在所属技术领域或工作领域内提名,独立提名,提名奖励类别和提名数量不限;
3.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单位仅可提名本单位项目或人才,独立提名,提名奖励类别和提名数量不限;
4.各省级汽车工程学会仅可在本地区领域内提名,独立提名,提名奖励类别和提名数量不限;
5.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仅可在所属技术领域内提名,独立提名,提名奖励类别和提名数量不限;
6.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士应在本人熟悉的技术领域内提名,2位会士联合提名,提名奖励类别和提名数量不限。
(二)创新团队奖(零部件)
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具有提名权,每个单位每年可以提名1个团队;
2.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具有提名权,每个联盟每年可以提名1个团队。
已获得创新团队奖(零部件)的团队,不得重复提名。
三、提名工作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30日18:00。逾期网络平台关闭不再受理。创新团体奖系统开放时间延长至5月31日18:00。
2.纸质素材报送时间
各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将纸质提名书(主附件一并装订,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另加封皮)原件1份、提名项目汇总表(系统导出,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字)原件1份,于2023年5月21日前(创新团队奖6月18日前)寄送至我办公室,纸质素材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素材不予退回。
四、提名工作要求
2.提名项目/人才应符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方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中“提名条件”相关规定。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需按照《2023年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原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改革精神,应重点提名与国家重大战术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和个人,不得提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果。
4.提名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实素材)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5.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治理的人员、行政领导原则上不作为被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以及被提名人才奖候选人,同时担任项目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6.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薄颖
电子邮箱:by@sae-china.org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融兴北三街37号
关于2023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原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2023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原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