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纹身纹什么?画龙刻虎都太LOW了,有粉丝直接纹了本诗集
最近有句话特殊火“小猪佩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
想想看,一个凶悍、满脸横肉的小混混把衣服一脱,身上赫然一只“小猪佩奇”这倒是颇有些憨态可掬。
其实早在上古时期先民们就已经有刺青的习俗了,而老祖宗们纹身刺青不是为了装,不是为了美,更多的原因是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往。
与能够安稳耕种的中原王朝的百姓们相比,生活在我国沿海地区或西南丛林地区百姓日子要难受的多,他们或要下水与蛟龙争锋,或要在丛林里与猛兽搏斗,这些先民们与天斗,与地斗,和猛兽们争夺有限的生存空间,而纹身能够很好的恫吓猎物,并给自己以信心—“断发文身,以象龙子避蛟龙之患。”在先民们看来,只要在身上纹上花纹,蛟龙就会视他们为同族不会妄加侵害。
而对于中原王朝的百姓们来说,纹身是一件十分远远的事儿,也许他们也曾有过偶像崇拜,也曾遍体刺青,但随着时光的流逝,纹身在中原各民族的合成中慢慢消失,于是当夫差、勾践还保持着祖宗习俗时(“越王勾践,剪发纹身,以治其国”、“我文身,不足责礼”)中原王朝已经悄然提出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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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中原王朝来说,纹身是一种羞辱,是一种刑罚。在犯人脸上刺字,涂上黑炭作为其犯罪的标志,让他一辈子都清洗不掉,这是上古五刑之一的“黥刑”。与动辄断手剁脚,阉割砍头相比,黥刑实在算是“稍微”的刑罚了,它更多的是从精神而非肉体上对罪犯进行残害,脸上的刺青时刻提醒着你自己,也告诉了其他人:这个人是个贼!这个欺侮性质的称号将会伴随你的一生。
黥刑是封建社会使用时间最长的肉刑,从周王朝始,至汉文帝时破除,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死灰复燃,隋唐时无此刑罚,到了五代十国时期为了防止犯人逃跑,黥刑又被重新抬上了桌面,一直到清朝被推翻黥刑才真正意义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它和纹身纠缠不休,就如同一对欢喜冤家。
兴盛于唐
由于黥刑从法律条文中移除,纹身在隋唐时期达到了它在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高峰,发达的经济,开放的风气,大都市下市民文化迅速兴起,人们对于纹身的态度似乎一夜之间就变了,它从罪犯和屈辱的象征演变成了一种有别于常人的特殊符号,就如同嬉皮士文化一般,纹身受到了民间中下层混混、地痞、二流子们的热烈追捧。这些底层人物自然没什么“忠孝节义”,纹身威武霸气,一脱衣服能够震慑住对方,这就够了!于是纹身作为一种时尚迅速在长安的民间流传开来,有诗云:“长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竞相比雕青。精刺五彩多新奇,东传扶桑有遗风。”当然啦,他们到底是英雄还是流氓,您诸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假如您有幸穿越到中晚唐时期的长安城,一定能看到酒肆里坐满了“率髡而肤札”的流氓恶少,他们留着短发甚至是光头,身上遍体刺青,或拿着蛇恐吓勒索店家,或者拿着羊胛骨打人玩,好一付天老大,我老二的霸道派头。这些地痞们的纹身也是千奇百怪各有不同,比如一个喊张幹在自己的左、右胳膊上纹了“生不怕京兆尹”、“死不畏阎罗王”京兆尹相当于首都市长,意思就是无论生死都没人管得住老子!还有一位喊王力奴的则花了五千铜钱的大价钱在身上纹了“山亭院,池榭、草木、鸟兽,无不悉具,细若设色”什么山丘庭院,亭台楼阁,花草树木,鸟兽虫蚁,精美的就像一幅名画,不过这两位的结局也很有冷幽默色彩:公悉杖杀之。都被京兆尹给搞死了,话说张幹同志,你死了以后往地狱怕不怕阎罗王呢?
以上两位是豪放派,当然还有婉约派,有个喊赵武建的盗贼在自己身上就刻满了野鸭,同时在左右胳膊上分别刻诗“野鸭滩头宿,朝朝被鹘梢。忽惊飞进水,留命到今朝。”江湖险恶,还是活的谨慎点好啊!还有个喊宋元素,身上也满是刺青,最出彩的就是左臂上刻有“昔日已前家未贫,苦将钱物结交亲。如今失路觅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真是道尽了人间冷热,与上文两位不同,这两个可是懂进退,有文化的流氓啊!
除了有文化,还有的流氓有信仰,有位喊赵高的流氓喜欢觅衅滋事,这位爷背部纹的是毗沙门天王(也喊广目天王)每当他犯事时要挨板子,差人们看着凝眉瞪目的广目天王总是下不往手,于是赵高自持有纹身保护越发嚣张,当地官员大怒,饮令差人们将赵高挠来,专打他背后的天王像,一直打到背后皮开肉绽,刺青也被打烂了才罢休,按理说这货应该消停一点吧?谁知没过几天他又光着上身向众人化缘,说是化缘功德钱来重刺天王像,哈哈哈哈!
当然了,纹身的也不全都是流氓,比如说荆州一个守大街的葛清就是白居易的狂热粉丝,这位爷自脖颈以下全都刺满了白居易的诗,这位爷不但把老白的诗歌背的滚瓜烂熟,甚至连那个部位刻了什么诗都了然于胸,达到了“凡刻三十余处,首体无完肤,陈至唤为‘白舍人行诗图’也”的惊人程度,您别看现代的粉丝应援偶像们似乎很疯狂,看看古人的应援行为,那是真的能忍住疼啊!谁能比得上?
巅峰于宋
刺青在北宋达到了巅峰,可北宋人对于刺青却是又爱又恨。普通百姓们爱刺青爱到了骨子里,而北宋将士们呢,却对刺青深恶痛绝。
这就不得不提北宋的一项臭名昭著的制度:在士兵脸上刺字。这个制度的始作俑者是五代十国时期的朱和煦刘仁恭,唐朝末年,长年累月的战争让士兵们厌倦了,于是出现了大量士兵逃跑回乡的现象,后梁君主朱和煦卢龙节度使刘仁恭为了保持兵源,预防士兵们当逃兵,便强行在他们脸上刺字—“召募之制,起于府卫之废。唐末士卒疲于征役,多亡命者,梁祖令诸军悉黵面为字,以识军号,是为长征之兵。”
北宋继续了这项制度,可与此同时他又效仿后晋,重新引进黥刑,囚犯们仍然要在脸上刺字以示惩罚,于是人们很快就发现一个尴尬的事实:分不清士兵和罪犯了!由于都是在脸上刺字,假如不仔细辨认,迎面走来一个士兵,估量百姓们会把他当成受罚的劳改犯,面露鄙夷还算了,在你背后啐两口都是轻的!您说说这哪里还有人想当兵,保家卫国的忠诚卫士却被人当成了祸害乡里的二流子,这谁受得了啊?而且由于募兵困难,兵力不足,北宋还干脆就把罪犯弥补到军队体系中来(也就是我们熟悉的充军)将服兵役作为一种刑罚。得,这下二流子真成兵了。长此以往这就形成恶性循环,好人家的子弟不情愿当兵,流氓地痞则彻底带坏了军队,北宋对外战争十战九败也就丝毫不希奇了。
不过说到这里,我似乎想到了一个细思极恐的问题,既然北宋士兵进伍就要在脸上刺配,那岂不是说岳元帅除了背后有“精忠报国”四字外,脸上也有刺青?
这就得看兵种了,宋代士兵分为禁军、厢军、乡兵、蕃兵等等,禁军和厢军属于职业军人,所以都要在脸上刺字,不过禁军待遇好,驻扎在首都,日子过得美滋滋,厢军就惨多了,北宋强调“强干弱枝”,所以精兵强将都被吸纳成为禁军,而老弱病残就留在各地成为了厢军。厢军打仗弱,待遇低,平时只能干干各种打杂的体力活,也被称为“役兵”,是逃亡的主要对象,而朝廷为了弥补各地兵源,也大规模吸纳罪犯充当厢军,所以各个军种中厢军的军纪最差(当然了,表现好的厢军也是有机会升进禁军的)
乡军顾名思义就是民兵,这些人是当地青壮,闲时务农,战时从军保护家乡,所以为了保证其积极性(刺字在脸上如同囚犯一般,对于乡间百姓来说简直没脸做人了)朝廷规定虽然需要刺字,但并不刺在脸上,而是刺在手背或者是手臂上,既能与囚犯区别,又可展示为朝廷效劳,为国家尽忠,颇显荣耀,不过庆历年间时朝廷作死,强迫西北乡军刺脸,导致了乡军大量逃亡,所以朝廷只能自打自脸,以后都强调“义勇止刺手背,则又知不复刺面,可无骇惊”。藩兵就是西北少数民族部队,原本也是不刺字的,谁知有士兵射杀藩人军队以其首级冒领西夏士兵报功,于是朝廷无奈,只能在藩兵的脸上也刺上字防止被暗杀。
士兵百姓们恐惧在脸上刻字,有人却争着在脸上刺青,比如唤延赞同志,这位爷为了表忠心在全身上下(包括脸上、嘴唇上)、兵器、马鞍和盔甲上都纹满了“赤心杀贼”,自己纹的不人不妖,还逼着儿子老婆丫鬟仆人老妈子的身上也都纹满了字,这一家子出门走在路上,别人见了恐怕就像见了鬼一般。岳飞的战友兼老上司王彦赤胆忠心,慨然报国,一生戎马疆场,麾下将士们受他感染纷纷在脸上刻“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字,以示与侵略者誓不两立的决心,百姓们亲切的称唤他们为“八字军”,八字军后来发展扩展到十几万人,屡败金军,可以说王彦和部下们脸上的字非但不是耻辱,反而是荣耀,他象征着中华民族不屈外敌,拼死抗争的精神。(赵构出来挨打!)
有人将刺青作为激励将士,一心报国的象征,而有人却将刺青变为歪风邪气带进军营,庄绰《鸡肋编》就记载:“车驾渡江,韩、刘诸军皆征戍在外,独张俊一军常从行在。择卒之少壮长大者,自臂而下文刺至足,谓之“花腿”。京师旧日浮浪辈以此为夸。今既效之,又不使之逃于他军,用为验也。”、“军人皆怨之。加之营第宅房廊,作酒肆,名太平楼,移运花石,皆役军兵,众卒谣云云。”也就是说当岳飞、韩世忠和刘琦等人还在为了收复失地浴血抗争时,同为中兴四将、朝廷重臣的张俊却带着麾下清一色的大花臂、大花腿们营建府邸,经营酒肆,这个暂时小朝廷反而还享受起来了,士兵百姓们对此深恶痛绝,作歌嘲讽:“张家寨里没来由,使它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有这样昏庸的皇帝,这样糊涂的将领,南宋灭亡也不希奇吧?
不过这段话也透露了几个信息:南宋军队军纪废弛,堂堂禁军竟然在全身刻满刺青,实在是荒唐可笑,其次是刺青这玩意在北宋“京师旧日浮浪辈以此为夸”(这些浮浪子弟倒未必都是流氓,恐怕都是些小康富家子弟),阐明在北宋时纹身已经作为了一种时尚,只要不刺在脸上就行!
梁山好汉里就有好几个是纹身的忠实粉丝,九纹龙史进就不说了,鲁智深因背后纹的好花绣江湖人送“花和尚”,阮小五彪悍的外貌下却有一颗爱美之心,书中描写他“鬓边插朵石榴花”、“胸前刺着青郁郁的一个豹子”解宝、龚旺身上都有刺青。水浒传里纹身最好看的非浪子燕青莫属,这位小哥哥长得潇洒特殊,笙管笛箫无一不精,而且有一身雪白皮肤,“一身遍体花绣,却似玉亭柱上展着软翠”,他在泰山打擂时,四面百姓看着燕青一身花绣“迭头价饮摘,众人都呆了”。连名妓李师师都犯了花痴,“李师师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就连主持相扑的太守也沦陷了“太守见了他这身花绣,一似玉亭柱上展着软翠,心中大喜”。
小说所言非虚,实际上只要不是像囚犯一样在脸上刺字,百姓们对身上刺青保持着相当大的好感,甚至可以说纹身受到各个阶层的追捧,您想想看,强壮的肌肉线条配合着刺青是不是尽显荷尔蒙的魅力?所以也就难怪纹身在宋朝老少皆宜,男女通食了—“永康军有倡女,谒灵显王庙,见门外马卒颀然而长,容状伟硕,两股文绣飞动,谛看慕之,眷恋不能往。”
故宫博物馆收躲的金磁州窑白地黑花马戏图瓷枕上,一名刺青的骑手倒立立刻,展现了精湛的驾驭技艺,背后纹身历历可见。宋徽宗身边有个内侍李质,年青的时候“浮浪无行”所以在身上留下了大片刺青,后来这小子发迹一路混到了宋徽宗身边负责文学创作工作,徽宗倒也心大,一点都不排挤,反而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喊“锦体谪仙”,另外北宋在科举考试时除了检查举子们是否夹带作弊外,查看考生身上是否有“绣体私文”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我滴妈,还真有老兄把小抄刺在了身体上?这玩意蒙对了倒好,要是蒙不对,岂不是白白受了皮肉之苦?—“余皆不许挟带文集。士人进东华门,各行搜检身内有无绣体私文,方行放进。”不过还真有个喊李钫孙的憨憨上了套,他倒没有作弊,只是年轻的时候好玩在大腿上绣了个蛇神摩睺罗,还是被朝廷找了个托词取缔了成果,真是冤枉!
除了上层喜欢,底层民众们留更是把纹身推陈出新,其图案天南海北,无所不包—“今世俗皆文身,作鱼龙、飞仙、鬼神等像,或为花卉、文字。”在宋朝,假如你狂热喜爱纹身,还可以找到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此时已经出现了纹身社团—锦体社,里头的人各个一身花绣,常年不穿衣服(水浒传里李师师劝燕青脱衣服时说:“锦体社家子弟,哪里往问揎衣裸体”,可见你只要有一身好花绣便可以随时随地脱衣服)当遇上节庆、天子圣寿等好日子时,这些社员们便和其它杂耍艺人一起表演,宋朝商业活动发达,遇上个啥新店开业,周年庆贺,老板们也会请社员们前来吸引人气,炒个氛围,所以这些个社员倒也不愁没饭食。刺青的人多了,从事纹身的人也就多,于是宋朝又发展了专门纹身的“针笔匠”。
衰落于明
到了明朝,盛极一时的纹身在朱元璋的打压下陷进了低潮,毫不夸饰的说老朱是一个严苛、刚烈的封建家长型君主,他对社会上各种不良风气深恶痛绝,于是朝廷发布政策:军士官员不得踢球(张士诚的弟弟张士信带着妓女在军营踢球,搞得军队乌烟瘴气)玩物丧志,百姓不得纹身刺青败坏淳朴风气,想踢球,剁了你的腿,想纹身,扒了你的皮!
作者:雨目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