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查察院发布冲击治理进犯消费者权益违法立功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某某、张某某消费、销售有毒、有害食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4至5月,王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分三次购置98度工业酒精160斤,并用该工业酒精与尾酒(烤酒过程中最初一次蒸馏产生的蒸馏水)勾兑消费“白酒”400余斤,与张某某(王某某之妻)以6元每斤的价格对外销售。2021年6月3日,赵某甲提出想从王某某处购置“白酒”泡造杨梅酒。王某某未告知赵某甲该“白酒”系用工业酒精勾兑,将120斤“白酒”出卖赵某甲。当日,赵某甲将购置的“白酒”暂存于其叔叔赵某乙家,并将少量酒提赐与赵某乙饮用。2021年6月9日,赵某甲发现赵某乙已灭亡在家中。打点赵某乙凶事期间,赵某甲将上述购置的“白酒”提赐与前来帮手的人饮用。同月11日至12日,赵某丙、李某某、赵某丁等相继灭亡,40余人被送往病院救治。经判定,赵某乙系甲醇中毒灭亡,24名饮酒人员血样中检出甲醇成分。次日,王某某、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挠获。
2021年11月10日,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查察院以王某某、张某某消费、销售有毒、有害食物功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8月15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讯决,以王某某犯消费、销售有毒、有害食物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施行,并处充公小我全数财富;以张某某犯消费、销售有毒、有害食物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褫夺政治权力二年,并惩罚金一万元。一审宣判后,王某某、张某某未上诉。
【典型意义】
工业酒精中含有大量的甲醇、甲醛、有机酸等杂量,具有很强的毒性,食用工业酒精勾兑的酒类会对人体神经系统、血液系统产生损伤,招致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眼部损害及代谢性酸中毒,并引发急性胰腺炎、心率变态、转氨酶升高和肾功用减退等毒性反响,会产生失明、灭亡等严峻后果,故工业酒精只能用于非食用化工原料或做为燃料。本案中,王某某、张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销售工业酒精勾兑的白酒,损害了不特定群寡的生命安康权,查察机关始末连结惩办危害食物平安立功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打点此类立功案件,依法严惩立功分子,实在庇护人民群寡的合法权益。定见公安机关陆续清查销售“白酒”情状,向7名购置者逃回已销售“白酒”112.1斤,有效制止更大伤亡成果的发作。针对农村白酒市场不标准情状,造发社会治理类查察定见,监视相关部分将农村白酒做坊消费场合建立、废品酒检测、大额销售对象、营业执照打点等纳进监管,对农村红白喜事大量用酒等情状成立快速检测机造,严防此类案件再发作。
案例二
覃某某消费、销售伪劣产物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1日至4月27日期间,覃某某屡次将其公司消费的近200吨“桂娜威”牌颗粒肥料,通过物流运输等体例从广西运至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天柱县等地,以600元或700元每吨的价格销售给罗某甲、罗某乙等人。罗某甲、罗某乙等人在县城或者转运至乡镇销售。此中,罗某甲、罗某乙、吴某某在从江县销售约150吨,陈某某、李某某等人在天柱县销售36余吨。
2022年4月13日,李某某在天柱县销售“桂娜威”牌颗粒肥料时被查获,现场收缴未销售肥料近2吨。同年4月28日,罗某乙在从江县销售“桂娜威”牌颗粒肥料时被查获,现场收缴未销售肥料11余吨。2022年5月25日,从江县丛林公安局从覃某某的公司内查获销售肥料送货单39份,共计124950元。上述被查获的“桂娜威”牌颗粒肥料,经查验,总氮含量明显不契合标明值。
展开全文
2022年10月17日,从江县人民查察院以消费、销售伪劣产物功对覃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12月26日,从江县人民法院以消费、销售伪劣产物功判处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70000元。被告人覃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化肥是农业丰产丰收的重要保障,在农业消费开展中有着不成替代的感化。伪劣化肥往往会形成农业减产以至绝收,且极易形成情况污染,社会危害性大。本案中,被告人覃某某消费、销售的伪劣化肥含氮总量标明值为8%,但查验成果仅为0.61%,远低于标明值,那种以不合格产物冒充合格产物的行为,已构成消费、销售伪劣产物功,应依法予以惩处。查察机关积极履行查察本能机能,在案件线索移送、假化肥查验认定、案件定性及证据固定等方面与行政执法部分密切联动协做;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被告人承担赏罚性民事补偿责任,进步其立功成本。同时,查察机关在审查拘捕环节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造发查察定见,县人民政府立即责成各乡镇及相关部分组织人员进村进户鼓吹,引导群寡通过正规渠道购置化肥,注销各村群寡购置肥料情状,成立索赔数据库,更大限度削减群寡缺失。
案例三
董某某等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物案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1年期间,董某某、王某某、武某某在没有营业执照及食物运营答应等证照的情状下,从韩国购进名为“韩国处方减肥药”的减肥产物,3人通过“微博”“百度”“小红书”等收集渠道停止鼓吹,通过微信群将“韩国处方减肥药”做为保健食物销售,操纵快递发货至全国,开展贺某某等20余名分销商,销售金额80余万元。安顺市公安机关在辽宁沈阳董某某、王某某租赁的房屋内查获24箱未销售的减肥药,价值11余万元。经判定,3名被告人销售的减肥药中含有麻黄碱、咖啡因成分,系国度明令制止在食物中添加的原料。
2021年11月26日,西秀区公安局对贺某某(另案处置)以销售毒品功提请批准拘捕。12月3日,西秀区人民查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物功对贺某某做出批准拘捕决定,并造发《应当拘捕立功嫌疑人定见书》,监视公安机关将减肥药赐与者董某某、王某某、武某某挠捕回案。2022年3月25日,西秀区人民查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物功对董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5月9日,西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通过互联网曲播,全国累计4万余人次看看并积极留言讨论。西秀区人民法院当庭做出判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物功别离判处董某某等3人12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50万至10万元不等罚金,判令3名被告人承担民事侵权10倍赏罚性补偿金共计700余万元,并在全国支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报歉。针对普定某快递公司在落实实名造邮寄上存在的治理破绽,西秀区人民查察院在召开公开听证会后,于6月7日向快递公司造发查察定见。同月15日,该公司书面回复所辖24家门店已成立公司内部奖惩轨制、员工治理轨制,严厉落实实名造寄递,全力庇护网购食物平安。
【典型意义】
不法销售添加麻黄碱、咖啡因等易造毒化学品、管束类精神药品成分的食物,严峻损害了人民群寡身体安康,毁坏了社会经济次序。对危害浩瀚消费者身体安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食物平安类立功,查察机关要打好“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组合拳,在依法严惩违法“微商”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承担销售价款10倍的赏罚性补偿金,该案已依法查封被告人房产三套、车辆两台,让立功者痛到不敢再犯,切勿以身试法。查察机关对峙能动司法,重视分析案发范畴治理轨制上的破绽,提出查察定见,以“我管”促“都管”,催促相关行业部分加强“仆人翁”意识,建章立造、障碍破绽、消弭隐患,推进食物平安综合治理。
案例四
熊某某、张某某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间,被告人熊某某、张某某(二人系母子关系)以10元、11元不等的价格,分18次以货到付款的体例在网上向上家进购“关节再生胶囊”6800盒,共计付出货款70400元。熊某某、张某某以每盒23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老年人,张某某还操纵微信销售的体例以35元每盒或100元3盒不等的价格销售101盒。熊某某、张某某配合销售“关节再生胶囊”获利142117元,张某某还零丁获利3215元。余庆县公安局在张某某住房处依法扣押“关节再生胶囊”380盒。经遵义市市场监视治理局认定,该“关节再生胶囊”为假药。
2022年10月26日,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人民查察院以销售假药功对被告人熊某某、张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11月7日,余庆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讯决,以熊某某犯销售假药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20万元;以张某某犯销售假药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惩罚金16万元,对熊某某、张某某违法所得陆续予以逃缴。一审宣判后,熊某某、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利用醋酸泼尼松、布洛芬等药物消费的“关节再生胶囊”,与其鼓吹治疗功用严峻不符,药物含量不清晰,严峻损害不特定消费群体的知情权和安康权,不单耽搁疾病治疗,严峻的还会引起重要的脏器损伤。本案中,熊某某、张某某销售假药的行为,严峻侵扰了药品销售市场次序。查察机关连结惩办危害食物平安立功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刑事立功,给广阔药品消费者、销售者敲响警钟。针对案件表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向行政主管部分造发查察定见,催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行政主管部分加强结合执法、开展药械量量鼓吹,在辖区内针对药操行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查药品运营主体资格,发如今农贸市场等地销售假药的刑事案件线索5件,实在庇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从“定罪”到“定罪”与“治理”并重,促进泉源织密药品平安庇护网。
案例五
肖某某等5人销售不契合平安原则的食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30日,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某村民家中一耕牛病死,该村民、肖某某在本地畜牧站工做人员的监视下,对该病死牛停止石灰消毒深埋无害化处置。当日中午13时许,肖某某、丁某某挖出该病死牛,将四肢往皮砍下后放置于丁某某家中。后丁某某联络到何某甲、何某乙,筹议后以600元的价格将该病死牛四肢上的肉卖给何某甲、何某乙,肖某某、丁某某二人各分得300元。何某甲、何某乙以2200元的价格转卖给该乡镇街上运营肉展店的唐某某,唐某某将已腐朽及品相较差的牛肉剔除掉后,由其老婆在家中以每斤45元、50元不等价格售卖给餐馆对外销售。
2022年2月21日,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人民查察院依法以销售不契合平安原则的食物功对肖某某、丁某某、何某甲、何某乙、唐某某5人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3月24日,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以销售不契合平安原则的食物功判处肖某某等5名被告人六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自并惩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判处肖某某等5名被告人付出销售金额十倍补偿金共计41400元。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平安大于天。本案中,5名被告报酬谋取不法经济利益,无视食物平安底线,几经转卖病死牛肉,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契合平安原则的食物功。查察机关对峙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积极监视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高量量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能动履职,实现了对立功行为的全链条冲击,回应群寡关心,实在庇护群寡合法权益。同时,查察机关还高度重视做好“后半篇文章”,有针对性地造发查察定见,催促有关部分开展了专项整治,纠正了多起略微违法行为,进步了群寡的食物平安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获得了较好的诉源治理效果。
来源:贵州查察
编纂:赵野平
编审:安轶伦
审签:李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