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游戏资讯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情状及表决成果的通知布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情状及表决成果的通知布告

misa2 04-08 4次浏览 0条评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内容的实在、准确和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醒性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83),申请人烟台市春达工贸有限公司因公司不克不及了债到期债务且明显欠缺了债才能,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烟台市中院”)提出对公司停止预重整的申请。

2022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暂时治理人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2-09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关于烟台市春达工贸有限公司申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移交管辖的批复》,附和烟台市中院将该案移交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审理。莱山区法院于2022年9月2日做出(2022)鲁0613破申(预)1号《决定书》,决定公司进进预重整,并指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做组为暂时治理人。

2023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3-014)。

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7日9时30分通过收集和现场会议的体例召开,公司于当日下战书收到暂时治理人表决成果通知,现将会议召开及表决成果情状通知布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的次要议程包罗:

1.暂时治理人做《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时治理人施行职务的阶段性工做陈述(二)》;

2.暂时治理人做《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陈述(二)》;

3.暂时治理人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方案(草案)》的修订之处停止阐明;

4.债权人表决重整方案草案。

二、会议表决成果

公司部门债权人因内部审批与决策流程较长,无法于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做出有效表决定见,该部门债权人已在会前向暂时治理人提出延期表决申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方案(草案)》表决成果待该部门债权人做出表决定见后再行统计并公布。

三、风险提醒

1、公司能否进进重整法式尚存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已进进预重整法式,债权人已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公司参与了重整听证会,对重整申请无异议,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进重整法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能否胜利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停顿情状,无论公司能否能进进重整法式,公司都将在现有根底上积极做好日常消费运营治理工做。

展开全文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施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假设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施行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末行上市的风险

假设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共同法院及治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做,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假设公司顺利施行重整并施行完毕重整方案,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欠债构造,恢复继续运营才能。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假设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对被末行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重视风险。

4、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功绩预告》(通知布告编号:2023-004),2022年东方海洋回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估量为-8.8亿元至-11.8亿元。若2022年度陈述披露后,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则其股票交易将被施行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仍无法改变困局,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照旧为负值,将面对被强逼退市的严重风险。敬请广阔投资者理性投资,重视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3-015)。五矿金通与公司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五矿金通有意向以其设立的专项私募投资基金,结合其他投资人配合以重整投资人身份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认购上市公司本钱公积转增股本。该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旨在载明两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两边能否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能否进进重整法式具有不确定性,最末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方案及届时签订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敬请广阔投资者理性投资,重视投资风险。

6、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3-02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计划》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计划》,公司将于2023年4月7日(礼拜五)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计划》停止表决。但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东方海洋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阔投资者理性投资,重视投资风险。

7、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关于参与东方海洋重整投资之 投资意向协议〉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23-029)。烟台市正大城市建立开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城投”)与公司签订《关于参与东方海洋重整投资之投资意向协议》,正大城投有意向独立做为财政投资人之不断接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与五矿金通组建的私募投资基金配合参与公司(预)重整。该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旨在载明两边就公司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两边能否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能否进进重整法式具有不确定性,最末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方案及届时签订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为准。敬请广阔投资者理性投资,重视投资风险。

8、重整施行完毕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施行重整并施行完毕重整方案,将有利于改进公司的资产欠债构造,减轻或消弭汗青承担,进步公司的盈利才能,但公司后续运营和财政目标假设不契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监管律例要求,公司股票存在被施行风险警示或末行上市的风险。

特此通知布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瀛 通知布告编号:2023-03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通知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内容的实在、准确和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

特殊提醒: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无涉及变动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23年4月7日摘取现场投票与收集投票相连系的体例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计划》。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状

(一)会议召开情状

1、会议召集人:暂时治理人。

2、会议主持人:暂时治理人李庆业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法式契合有关法令、行政律例、部分规章、标准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7日(礼拜五)14:30。

(2)收集投票时间:2023年4月7日。此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停止收集投票的详细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停止收集投票的详细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肆意时间。

5、会议召开体例: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摘取现场投票与收集投票相连系的体例召开。

6、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状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状:

通过现场和收集投票的股东816人,代表股份472,695,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970%。

此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48,064,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5761%。

通过收集投票的股东774人,代表股份324,631,6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92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状:

通过现场和收集投票的中小股东809人,代表股份213,101,5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1750%。

此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57,120,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522%。

通过收集投票的中小股东771人,代表股份155,980,7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228%。

公司暂时治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及礼聘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状

审议通过《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计划》

总表决情状:

附和357,499,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6299%;反对112,1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7247%;弃权3,050,50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状:

附和197,905,2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690%;反对12,14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95%;弃权3,050,500股(此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15%。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罗股东代办署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令定见

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出具了法令定见书并颁发如下结论定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法式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标准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法式等事项亦均契合《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有关法令、律例和标准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成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2、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令定见书。

特此通知布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本版导读

第二书包
中兴通信:构建汽车数字底座 开展第二增长曲线 《了不得!舞社》第二季定档4月8日 总导演透露最早敲定赞多程潇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游客 回复需填写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