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初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畅通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华微”)本次上市畅通的网下配售股份数量为654,669股,占股本总数的0.98%,限售期为自公司初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全数为初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畅通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因非交易日顺延)。
一、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9日出具的《关于附和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初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答应〔2022〕1203号),附和公司初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初次向社会公家公开发行人民币通俗股1,664万股,并于2022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初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6,656万股,此中有限售前提畅通股51,724,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71%,无限售前提畅通股为14,83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初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29名,均为公司初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契合前提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详细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因非交易日顺延)起上市畅通。
二、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构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改变情状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属于初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初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构成至今,公司未发作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招致股本数量改变的情状。
三、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的有关许诺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属于初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许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许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畅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殊许诺。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畅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厉履行响应的许诺事项,不存在相关许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畅通的情状。
四、 中介机构核查定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定见出具日,晶华微初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厉履行了响应的股份锁定许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畅通数量及上市畅通时间等相关事项契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营业治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晶华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畅通的信息披露实在、准确、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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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晶华微初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畅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情状
(一)本次上市畅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54,669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98%;
(二)本次上市畅通日期为2023年1月30日(因非交易日顺延);
(三)限售股上市畅通明细清单: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进的体例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进原因所形成。
(四)限售股上市畅通情状表:
特此通知布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