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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学人 | 薛宁兰:一颗明朗之心,倾情法学研究 | 中华英才杂志公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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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学人 | 薛宁兰:一颗明朗之心,倾情法学研究

原文题目:法学|薛宁兰:一颗明朗之心,倾情法学研究

做者:梁 钧 陈添添

来源:中华英才半月刊微信公家号,2022年12月13日

出处:原文刊载于《中华英才》半月刊2022年第23期

声明:本文已颠末做者本人及原刊发载体方的受权答应;假设转发,请务必征得版权人的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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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薛宁兰,1988年结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获民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性别与法令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传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法律王法公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妇女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妇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出书专著2部、合著2部、主编11部,在《东办法学》等核心期刊颁发论文60余篇,撰写研究陈述10余篇。2010年荣获“全国庇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辈小我”称号。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静水流深,弦歌不辍

卅载春秋勤耕法治事业

薛宁兰30多年来始末专注努力于婚姻家庭法和妇女法的研究与教学。其严谨求实、虚怀若谷的治学精神,理论扎实、洞中肯綮的营业程度,不骄不躁、诲人不倦的行事做风,勤教善研、一丝不苟的教学立场,深受学界同仁和学生的高度承认与好评。做为新时代婚姻法学和妇女法学研究范畴的领军人物,她安身婚姻家庭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理论和理论问题,继续产出具有深挚理论程度和现实价值的高量量学术功效,为学科开展和国度法治建立奉献伶俐。

展开全文

深度参与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传授组织成立由25人构成的“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薛宁兰是成员之一。课题组历时两年时间,于2002年率先完成新世纪第一部中国民法典草案学者定见稿,薛宁兰全程参与研究工做,并以第一路草人身份完成亲属编条则草拟。2003年,课题组将研究功效,以《中国民法典草案定见稿》一书形式出书。此书不只成为我国民事立法和编辑中国民法典的重要参考,同时也引领了法学界研究民法典立法的潮水。其后,课题组继续充分和完美研究功效,在2006年出书《中国民法典草案定见稿附理由》丛书,包罗亲属编在内共八卷九册。2013年,该丛书由法令出书社再版,成为国内最有影响力的三个民法典学者定见稿版本之一。以薛宁兰为第一做者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定见稿附理由 亲属编》的许多条则设想,如确立未成年子女更佳利益原则、取缔方案生育原则、取缔制止成婚疾病规定、增设夫妻日常家事代办署理权、增设注销离婚的审查期、扩展家务劳动抵偿适用范畴等,为立法机关编撰婚姻家庭编条则所摘纳。

2016年,薛宁兰参与中国社科院党组交办法学所的“民法典编辑”拜托课题,做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课题构成员,负责组织“婚姻家庭编”条则草拟与修改工做。她先后代表课题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立法问题清单、撰写对婚姻家庭编收罗定见稿、一、二、三审稿的书面修改定见;在全国人大审议婚姻家庭编草案期间,参与宪法和法令委员会第68次全体味议,旁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家庭编草案审议;屡次应邀参与法工委民法室征询会、座谈会、论证会;承受立法机关专题征询,就夫妻财富造和夫妻配合债务认定、应否降低法定婚龄等议题,提交书面定见。2016年12月,薛宁兰做为独一女性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造工做委员会立法专家参谋。2020年,《民法典》通事后,薛宁兰继续跟进,转向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条则的鼓吹普及,赴上海、深圳等地举办普法鼓吹讲座,在中国新闻网、中心电视台等媒体停止专题解读;以她为第一主编的《民法典评注·婚姻家庭编》一书对婚姻家庭编条则逐条停止深度阐释,对民法典的理解和适用发扬了重要感化。薛宁兰还撰写主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评注·家庭关系》《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亲属与继续法》等多部著做,专注投进婚姻家庭法学研究。

积极投身办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事业开展。2002年-2003 年,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期间,薛宁兰翻译的《挪威性别平等法》成为修法参考材料;她应邀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批改案专家研讨会,提交书面修法定见;谋划组织“北京世妇会”十周年非政府组织论坛“妇女人权与法令”分论坛,以论坛召集人身份在大会做总结发言。2007年,薛宁兰主持草拟《人民法院审理性骚扰案件若干规定》司法阐明项目定见稿,以定见案形式提交全国两会,得到更高人民法院重视。同年,她担任《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草拟工做专家构成员,负责“妇女人身权”一章条则草拟。2014年受聘担任北京市律例政策性别平等专家委员会委员,先后屡次对北京市相关律例政策供给书面评估定见。2019年应邀参与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定见稿。2021年7月组织召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全国粹术研讨会,总结回纳学者定见,构成书面定见,为相关部分供给修法素材。颠末多年艰辛锤炼和固执求索,薛宁兰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范畴不竭获得新成就,其学术论著有力鞭策了我国社会庇护法学的构成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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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7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

开疆拓土,掷地有声

攻坚克难开展穿插范畴研究

薛宁兰是我国性别与法令穿插范畴问题研究的权势巨子专家。她曾赴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所客座研究妇女人权法,到芬兰、丹麦、瑞典、瑞士、美国、法国、泰国、韩国、日本等地停止学术拜候。她在防治家庭暴力、职场性骚扰、鞭策男女同龄退休等范畴的研究功效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2000年,薛宁兰参与中法律王法公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计谋与干涉研究”项目,主持“受暴妇女口述实录”分项目,参与“司法干涉情况查询拜访”分项目等。2002年9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性别与法令研究中心成立。做为中心次要成员,她全过程参与中心创建,屡次参与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换、主持相关性别与法令研究课题,拓展学术视野、丰富学科常识的同时,投身保障妇女权益的国度立法与政策鞭策理论。2003年,她做为中法律王法公法学会反家庭暴力项目立法小构成员,向全国两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度庭暴力防治法》项目定见稿;她主编出书的《妇女受暴口述实录》一书,关于加深公家对家庭暴力危害的熟悉,进步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为政府及政法机关造定反对家庭暴力战略供给了第一手材料;她还出书专著《社会性别与妇女权力》,从社会性别视角阐发中国社会开展历程中障碍女性权力实现的若干社会问题,为完美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令轨制做出凸起奉献。2010年,她做为主编之一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根底性建构研究》一书,不只是一些省市造定出台反家庭暴力处所律例的重要参考,还对造定全国性专门立法产生积极鞭策感化,该书荣获第二届中国妇女研究优良功效专著类一等奖。同年,薛宁兰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庇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辈小我”称号。

做为国内较早开展家庭暴力法令防治研究的学者,在国度启动造定《反家庭暴力法》期间,她在前期深进扎实研究根底上,全力以赴投身那部法令的论证和草拟工做,以专家身份屡次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造办、全国妇联等机构组织的座谈会和论证会,为国度造定《反家庭暴力法》献计献策。2016年3月1日,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之际,她应邀在中心电视台、新华社、人民网、《光亮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妇女报》等国度级重要新闻媒体,参与专栏节目、承受摘访、撰写文章,面向公家鼓吹那部“十年磨一剑”的新法令。薛宁兰对峙理论联络现实,安身国情,笔耕不辍,继续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开展发声,办事法治完美、社会朝上进步,博得了社会各界普遍的相信与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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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心蕙量,知并且行

把学问写在中国大地上

薛宁兰对国度法治建立负有强烈的任务感和责任感。她人如其名,以本身特殊的“温存力量”积极鞭策和深度参与国度及处所立法;她奋楫笃行,重视科研功效的现实利用和社会效益转化,紧跟世情、国情和民情需要,始末把研究答复新时代婚姻法学和社会庇护法学范畴严重理论和现实问题做为研究标的目的,知行合一。

薛宁兰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勤奋勤学,废寝忘食。她主持或参与了多项国度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产出了一批高量量的法学研究功效。一些论著成为国度立法和司法阐明造定的重要学术参考蓝本,一些论著有力促进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社会庇护法学的构成与开展。她对峙理论联络现实,以参与论证会、提交要报、撰写书面立法修法定见等体例,为国度立法机关修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庇护法》,造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发布《反家庭暴力法》等供给了足够的理论撑持和严谨可行的详细计划,许多定见被立法摘纳,为《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造定做出卓著奉献。

她存眷下层妇女保存形态,屡次奔赴西部边远地域开展查询拜访研究,以调研陈述、要报等形式向中心有关部分反映情状。2000年参与中法律王法公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计谋与干涉研究项目”期间,先后到北京、河北、辽宁等地开展访谈和座谈,为部门受暴妇女供给法令和心理征询与帮助。2017年,她随全国妇联、更高人民法院结合查询拜访组赴四省市开展家事审讯中的妇女权益保障专题调研,撰写相关调研陈述。在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期间,她主持“打工妹返乡后的开展与政策需求”“婚姻风俗的性别影响与司法情况”等国情察看项目,提交的“返乡打工妹情况查询拜访总陈述(西部)”获有关部分深度承认和好评。她通过为全国性妇女/性别问题研讨班授课,在中心电视台“法令讲堂”“热线12”“落日红”等栏目讲座点评等,宣讲男女平等根本国策,教授妇女维权根本法令常识,把学问写在中国大地上,将情怀浸进社会懦弱人群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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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苑微信号:famlaw

2)专题材料:家事诉讼法式立法及完美相关材料、继续法修改专家定见稿及争喊专题材料、婚姻法司法阐明三施行一周年专题材料、2008全年合集精编版、2009年全年合集、2011年全年合集、《婚姻法》司法阐明(三)第7条的理解与适用争议专题、全国首例冷冻胚胎权属案专题特殊版、夫妻婚内确认财富所有权诉讼问题之切磋材料专题、家事法实务沙龙夫妻财富约定、赠与辨析专辑等,下载网址:

3)《“家事法苑”未成年人庇护专题法令资讯简报》,于2018年7月兴办,电子双月刊,下载网址:

法令人片子.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

群内天天不按时分享片子及音乐最新资讯,群友围绕片子和音乐主题交换互动,丰富法令人的业余生活;

不按期组织群友线下集体看影、片子材料分享、片子原声音乐视听鉴赏沙龙。

有意愿加进者应以“城市+单元简称+实在姓名,加片子音乐群“,申请添加以下任一治理员: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换系列微信群群规则

(2019年2月修订版)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换系列微信群由“家事法苑”律师团队创建,目前包罗以下21个群:家事法苑实务交换微信群(A-K群)、继续法苑实务交换群(A-D群)、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换群(1-2群);此外,还有法令人片子.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1-4群)。

总群主:杨晓林

此中,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换群分群主:赵宁宁;副群主:李丹、陆珊菁、冉维佳

各群治理员:杨晓林、段凤丽、邓雯芬、王志锋、徐文丽、杨竹一、李琳、李炜、辜其坤、严健、万薇。

一、建群目标

家事无小事。热诚欢送对婚姻家事继续及相关范畴感兴致的律师、法官、查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妇联等政府公事人员、法务工做者及其他法令从业者、学生、媒体伴侣加进,共建阳光下专业范畴内法令职业配合体营业切磋交换的协调平台。

二、本系列群分享、交换的主题及范畴

本系列群定位为特定专业范畴主题群、进修型群。

本系列群主题为婚姻家事继续相关问题,群内分享资讯及交换范畴原则上应限于与主题相关的实体及诉讼与非讼法式理论与实务问题。继续法苑实务交换群和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换群分享资讯及交换范畴特定于继续问题和涉外家事问题。

群内次要分享国表里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动态,如家事审讯体例变革、典型婚姻家事案例等资讯。在主题上涵盖婚姻家庭继续范畴权力庇护问题,如性别平等、妇女权益庇护、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权益庇护等根底法令议题;与婚姻家庭继续有关的新型财富、新型权力等新型法令实务难题;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社会科学议题。

本系列群无意走向综合群,如单纯刑事、商事、劳动、交通变乱等其他范畴话题可另行处理,但与本群主题穿插的除外。

三、进群体例

为保障本群平安、高量量及可继续开展,避免滥加群,本群对外不做任何鼓吹,群规则只刊发于“家事法苑”微信公号自定义菜单及每期公号推文的文末。群友进群由群治理员专人同一审查、邀请新人进群。

请拟申请加进“家事法苑实务交换微信群”者先添加以下任一群治理员小我老友:

申请信息务必请说明:“城市+单元简称+实在姓名,家事法苑实务交换微信群”;

新群友认实阅读治理员发送的本群规、许诺将严厉遵守后,治理员方可拉其进群。

家事法苑实务交换微信群(A-K群),治理员天天同一分享资讯,群友只加一群即可,没必要反复加群。

四、实名交换

本群实行实名(实在身份)交换造!

群友进群后应立即按要求修改群昵称,点击群界面右上角三个点标记,向上划动屏幕,呈现“我在本群的昵称”点击即可修改:

1.律师签名体例:省份+城市+姓名+律师,如:北京***律师、山东淄博***律师,群昵称中不得展现德律风、律所名称、字号、详细部分职务、营业标的目的及其它带有贸易营销色彩文字。

2.公证员签名体例:省份+城市+姓名+公证员,如:上海公证员李**;

3.学者签名体例:学校简称+姓名,如:北大王**,广西师大李**;

4.学生签名体例:学校简称+身份+姓名,如:中科大博士生张**,吉大硕士生李**,北大本科生丁**;

5.法官、查察官厅名体例:省份+实在姓氏+法官或查察官的体例,如北京李法官、黑龙江王查察官;

6.民政部分、妇联、媒体等其他界别群友参考前列签名体例,省份+城市+职业+姓名,如:北京妇联***,上海公司法务***,人民日报***。

群友不克不及承受实名规则的免进,进群后应当立即根据要求修改群昵称,颠末群治理员三次提醒仍不共同的,治理员有权将其移除出群。

五、尊重群友

尊重群友,未经事先容许、不得随意添加其他群友为小我老友。

严禁违背群友意愿,发送告白等贸易信息、擅拉群友加进其他主题群等不良行为,一经举报,立即移除出群。

六、温馨免打扰提醒

如群动静过多,影响本人工做、进修及歇息,可在手机右上角,点开群设置界面开启“动静免打扰”,按期阅读群信息、参与互动即可。

七、友善发言及禁忌

本群群友来自于法令职业配合体各界别,各人十分罕见聚在一路,特殊要重视本身形象,互相尊重;

群内严禁闲聊,只研讨专业问题。发言交换要重视顾及别人感触感染,就事论事,不要有任何人身进攻、贬低别人人格或针对其他群体的过火言行。

严禁转发或发布雇用、推销、心灵鸡汤、拉票、优惠券信息;严禁转发涉及政治性的资讯;严禁转发律师小我及律所营销的帖子;与本群专业范畴不相关的公、检、法等机关、机构及组织的纯官宣资讯同样不宜转发本群。

本群除夏历大年三十、大岁首年月一、大岁首年月二;夏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公历12月31日及1月1日外,不容许在群内发红包。

八、分享重视事项

本群鼓舞群友分享与本群第二条主题及范畴相关的各类审讯动态、典型判例及最新法令律例及处所法院审讯定见等,出格鼓舞群友分享本身原创的相关实务研究文章,包罗分享本身小我网站、博客、微信公号上的文章。故本群制止任何形式的营销行为,群友分享的文章页面上尽可能不要附有过于明显带有营销色彩的小我照片、鼓吹文字及过于详尽的手刺式联络体例。

本群谢绝分享过于简单的普法、相关问题阐明性的“软文”及单纯诉讼身手类的文章。

群内严禁功利性地推送微信小我手刺及公家号手刺;微网站手刺及链接;小我网站链接、博客链接,严禁将相关专业资讯贴到本身的小我网站、博客或公家号上再选举链接到微信群如许以进步点击率、博粉为目标贸易妥帖做法。【注:“家事法苑”公家号(微信号:famlaw)已做到了往贸易化,可参考】

九、交换体例定见

鼓舞、倡议群友开展与群主题密切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的互动交换。

本群交换问题,可由个案切进,但制止单纯的个案打点征询,应先归纳综合根本事实,从中提取有理论及实务研讨价值的一个或几个问题集中深进交换,最初以旗号明显的问题停止讨论。

本群交换问题的体例定见为:应先主动查找需要材料,一次性把根本案情、事实论述清晰(不要再让群友诘问事实)并说明本身的初步观点,能附上相关法令律例法条及司法阐明等根据为宜,抛砖引玉,期看听取群友的定见和定见。

群友在解答问题时,也应先根究,较系统论述本身对此问题的观点及看点,不要摘用漫无边际地言简意赅聊天式交换,以免形成刷屏、影响群友。

群友可在群内畅所欲言,严禁群友不管基于任何目标、未经发言群友附和、私行截屏在群外分享、利用,若有违背,一经发现,治理员有权清理出群。

十、尊重智力劳动功效

尊重智力劳动功效,群内分享资讯仅供群友学术及实务切磋、交换及研究利用。

资讯搜刮、编纂、整理需日复一日,消耗相其时间与精神。一般情状下,我团队天天搜集、分享、推送的资讯信息,月底汇编起来就是每月的“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令资讯简报(下载地址:

)。

群友不宜经常性地或整体性取材本群资讯信息,上传到收集(小我网站、博客、公号等自媒体)、转到本身或其他的微信群、QQ群,或为其他非研究用处利用。

标准利用本群资讯,应说明资讯来源于家事法苑实务交换微信群。

十一、违规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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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背群规则的行为,群主或治理员有权、有义务立即制止。

群友违背群规则经提醒三次,不回应、不承受,治理员可间接移除本群;

群友间应友善相处,如发作争议,应连结胁制,务必不要与其他群友或治理员争论、形成刷屏,影响其他群友。定见发作争议时,定见群友及时向群主或治理员反映,由群主或治理员给出处置定见。

优良的群的气氛,需要各人配合庇护、配合呵护!

期看各人通力合作,共建阳光下专业范畴内律师、法官、查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妇联等政府公事人员、法务工做者及其他法令从业者、学生、媒体等法令职业配合体的切磋交换的协调平台!

“家事法苑”微信群治理员团队

2019年2月1日

“家事法苑”(famlaw)

专注家事诉讼实务研究,分享中国婚姻家庭法造建立及理论研究动态,家事无小事,配合存眷、进修、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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