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通知布告
公司股东、董事吕钢先生包管向本公司供给的信息内容实在、准确、完全,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通知布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供给的信息一致。
特殊提醒:
持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06,7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2%)的股东、董事吕钢先生方案自本减持方案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体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越26,6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6%)。
公司于近日收到吕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方案告知函》,吕钢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部门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状通知布告如下:
一、股东的根本情状
1、股东名称:吕钢
2、持股情状: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吕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2%。
二、本次减持方案的次要内容
(一)、减持方案
1、减持原因:小我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初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初次公开发行后因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响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估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26,684股,不超越公司总股本的0.0106%(若减持期间公司施行送股、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停止响应调整)。
4、减持体例:集中竞价体例。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方案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制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许诺及履行情状
吕钢先生做为公司董事许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让渡的股份不超越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去职后半年内,不让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卖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越50%。
截至本通知布告披露日,吕钢先生严厉履行上述许诺,本次股份减持方案不存在违背其股份锁定许诺的情状,后续将陆续严厉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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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风险提醒
1、吕钢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状决定能否施行本次股份减持方案,本次减持方案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能否定期施行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规定披露减持方案的施行停顿情状。
2、本次减持方案契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逐个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做》等有关法令、律例、规章及营业规则的规定。
3、吕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现实掌握人,本次股份减持方案不会招致上市公司掌握权发作变动,也不会对公司治理构造及继续运营产生严重影响。
4、在上述方案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继续存眷本次股份减持方案的停顿情状,催促吕钢先生严厉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停止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吕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方案告知函》。
特此通知布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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