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根本公卫应知应会100问(一)
根本公卫应知应会100问
一、居民安康档案治理办事标准
1、如何成立居民安康档案?
答:辖区内常住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办事中心(站)等下层医疗卫生办事机构承受办事时,由下层医务人员负责为居民成立安康档案。进户办事(查询拜访)、疾病筛查、安康体检及社区义诊鼓吹等体例是辖区居民建档的重要路子。
2、居民安康档案包罗哪些内容?
答:(1)小我根本情状。
(2)安康体检笔录。
(3)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次要慢性病患者的安康治理笔录。
(4)患病就医时的有关接诊、转诊、会诊与住院等医疗卫生办事笔录。
3、成立安康档案时次要询问哪些内容?
答:成立安康档案时次要询问的内容包罗:
(1)小我根底信息:包罗性别、出生日期、工做单元、民族、联络人姓名、文化水平等。
(2)小我根本安康信息:药物过敏史、既往史、家族史、残疾情状等。
(3) 生活情况。
4、安康档案更新利用内容次要是什么?
答:安康档案更新内容次要包罗公共卫生办事笔录和医疗办事笔录。更新的重点内容(1)重点办事人群的档案更新利用内容,包罗辖区内下层医疗机构供给的专项公共卫生办事笔录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气构的办事情状。(2)一般人群泛指重点人群之外的人群,其档案更新的内容次要来安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气构,承受的医疗卫生办事情状。
5、成立安康档案时的体检次要包罗哪些内容?
答: (1)体温、脉搏、血压、身高、体重等查抄。
(2)目力、听力、运动功用等查抄。
(3)皮肤、心脏、肺、腹部等一般体格查抄。
6、居民安康档案末行的原因及处置体例是什么?
答:(1)居民安康档案末行的原因包罗灭亡、迁出、失访等,均需笔录日期。关于迁出辖区的还要笔录迁往地点的根本情状、档案交接笔录等。
(3)安康档案治理单元(即居民灭亡或失访前治理其安康档案的单元)参照现有规定中的病历保留年限,体例负责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