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频繁跳槽,若何事先庇护企业利益?
来自《人力资本》杂志2023年3月期刊
近期,国内汽车行业的各类网站、自媒体频繁报导企业高管跳槽至同业合作车企的事务,在行业内引起普遍存眷。商场好像战场,企业的中高级治理人员,或多或少地城市接触到企业的贸易奥秘。在合作日渐猛烈的今天,贸易奥秘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在企业的运营治理中,若何有效地庇护企业的利益呢?
竞业限造适用主体范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造的人员限于用人单元的高级治理人员、高级手艺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基于此条规定,能够设置竞业限造条目的人员次要如下:
1.高级治理人员,包罗公司的董事、监事、司理、副司理、财政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别人员等;
2.高级手艺人员,如高级工程师、研发人员以及熟悉或接触企业手艺信息的工做人员等;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该条为兜底性条目,即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接触用人单元的贸易奥秘的人员均可签定竞业限造协议,如财政人员、销售人员等。
展开全文
因而,用人单元将竞业限造人员扩展至全体员工,实属无意义,反而增加企业成本。
竞业限造的限造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造的范畴、地区、期限由用人单元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造的约定不得违背法令、律例的规定。
●竞业限造的就业范畴
1.同业合作。不得到与本单元消费或者运营同类产物、处置同类营业的有合作关系的其他用人单元就业,或者本身开业消费或者运营同类产物、处置同类营业。
2.其他约定。不得通过第三人变相施行上述同业合作的行为。
●竞业限造的地区范畴
法令并未对地区限造做出明白的规定,也就给了用人单元和劳动者自在约定的权力。用人单元能够根据本身的运营情状、合作敌手的范畴等情状停止约定,但也不宜将地区范畴约定得过于广泛。
●竞业限造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明白规定了竞业限造期限最长为2年,详细计算日期从劳动合同去除或末行之日起。用人单元能够根据本身情状在法令规定的范畴内约定竞业限造期限。
竞业限造对劳动者的就业自主权构成了限造,设定竞业限造期限既可以庇护公司贸易奥秘,又能够从公允正义的角度动身,不会对劳动者构成过度限造。
竞业限造的经济抵偿
因为竞业限造的约定对劳动者的就业自主权构成了限造,不克不及使劳动者通过发扬本身优势获得更高的劳动酬劳,对劳动者收进产生了影响,形成了缺失。对此,《劳动合同法》也对用人单元设定了抵偿义务,用人单元应当在竞业限造期限内按月赐与劳动者经济抵偿。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阐明(一)》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能够与用人单元约定经济抵偿原则,假设没有约定,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造义务,能够要求用人单元根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去除或者末行前12个月均匀工资的30%按月付出经济抵偿。
竞业限造违约金
用人单元与劳动者签定了竞业限造协议,在劳动者去职后,用人单元根据法令规定及协议约定付出了竞业限造抵偿。若劳动者没有履行竞业限造义务,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原则,法令并未做出详细规定,一般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两边自行约定。用人单元也能够根据违背竞业限造可能给公司形成的缺践约定违约金金额。
司法理论中,违约金约定过高的,法院或仲裁委一般会参照用人单元现实缺失、员工劳动收进、月竞业限造抵偿金原则,根据公允合理原则确定违约金金额。
当然,在劳动者承担了竞业限造的违约金后,其实不意味着就免去了履行竞业限造的义务。在竞业限造期内,企业要求劳动者陆续承担竞业限造的义务,劳动者仍是应当陆续履行竞业限造义务。
竞业限造的去除
●去职前
劳动合同去除或末行前,因为劳动者还未遭到竞业限造条目的约束,用人单元能够通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去除或末行后不需要履行竞业限造义务。
●去职后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阐明(一)》的规定,劳动合同去除或者末行后,因用人单元的原因招致3个月未付出经济抵偿,劳动者可要求去除竞业限造约定。在竞业限造期限内,用人单元能够与劳动者协商去除竞业限造协议,但劳动者有权恳求用人单元额外付出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造经济抵偿。
在科技立异合作日趋猛烈的今天,人才的合作尤为关键。鉴于此,定见用人单元在招用关键岗位劳动者时做到如下几个方面,以制止法令风险:
1.对重点岗位、可能掌握原单元贸易奥秘的员工,要求其出具去职证明原件、原劳动合同等。
2.签订许诺书,许诺未与其他单元签订过任何竞业限造协议,不承担任何竞业限造义务。同时许诺,关于已掌握的贸易奥秘,不会在本单元运用。
3.假设属于已去除竞业限造义务的,应当供给去除证明,如原单元去除竞业限造的通知原件或劳动者书面通知企业的原件。
4.劳动者进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造条目或签订竞业限造协议。
文章仅代表做者看点,不代表“《人力资本》杂志”立场。